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0〕132号
颁布日期:2010-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68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简称“人影”)作业正常开展,市政府决定在近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安全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人影作业点和作业人员资质、操作流程、标准化炮站建设、弹药库房建设、安全措施落实、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等。市政府定于8月9日—13日组织气象、公安、安监、军分区等市级有关部门对人影作业相对集中的渭北7县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人影主管部门,并向全市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提前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影安全工作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人影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气象局局长赵西社同志担任,成员为:雷党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水军(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兴平(市军分区参谋长)、朱海利(市气象局副局长)。督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赵西社、王忠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主任科员)、王华(市军分区司令部参谋)、王索民(市人影办副主任),赵西社任组长,负责检查彬县、永寿、乾县、礼泉。第二组:王润(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大队长)、朱海利、马文(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员)、王兴民(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王润任组长,负责检查淳化、旬邑、长武。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自查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10前报市人影办(联系电话:33549235,联系人:王索民)。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自查、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部署,认真总结。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人影安全督查、自查工作,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监管。对督查、自查工作要认真总结,好的管理经验要在全市推广,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督查、检查范围: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县检查组应对所有作业点进行检查,市督查组将对每个县至少2个基层作业点进行抽查。

督查方式:听取被检单位对人影工作自检情况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了解基本情况,查阅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记录,检查其执行情况;实地查看标准化作业点建设、炮库、弹药库、作业装备维护、射界图等情况;实地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询问安全知识;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收集县和基层作业点对人影安全技术保障的意见、建议。

督查内容:本次督查将按照《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试行)》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我市人影工作实际,针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抽查,以促使我市人影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对人影基层作业点的检查情况,要填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安全检查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市人影办,一份上报省气象局。

督查总结:对各县人影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后督察组要有总结评价,报告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肯定各地在人影管理工作上的成绩和好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明确的限期整改意见。被检单位要按照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附表:各县人影安全检查重点表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检查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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