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2〕15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15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西部强市的突破时期。为加快推进这一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努力践行“立德行善、恭勤为民、创新奉献”的全市民政部门核心价值观,依据《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陕西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今后五年,深化市情认识,适应时代要求,顺应群众期盼,准确把握民政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化挑战为机遇,努力开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较好地完成了《延安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民政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灾害救助有效实施,成功应对我市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各类救助标准显著提高。优抚安置对象生活政治待遇较好落实。第六次、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新一轮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顺利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福利服务政策和设施日趋完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有序发展。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逐步加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序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大幅改善,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力量薄弱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陕西省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评为创佳评差“最佳局”和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专栏1:
“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指标
2005年
2010年
年均增长(%)或【五年累计】
1
民政事业费支出(万)
14237.8
67478.6
227463.1
2
社会组织数(个)
107
532
79.4%
3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人数(万)
5.5
7.38
6.8%
平均标准元/人月
160
310
18.8%
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人数(万)
12.7
14.2
2.4%
平均标准元/人年
625
1600
31%
5
农村五保供养
人数(万)
0.4
0.7
15%
最低标准元/人年
——
3200
——
6
医疗救助(人次)
城市
1000
3600
52%
农村
48000
137000
37%
7
受灾群众救助人数(万人次)
——
——
【141.43】
8
灾后重建农村房屋(间)
——
——
【25107】
9
农民安居工程惠及人数(人)
——
——
【14564】
10
重点优抚对象人数(万)
16456
19585
3.8%
11
接收退役士兵(人)
——
——
【5553】
12
接收军队离退休人员(人)
——
——
【27】
13
老年人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1000
6136
【5136】
14
儿童福利院床位数(张)
100
100
——
15
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率(‰)
5
27
——
16
高龄补贴(元/人月)
80-90岁
——
50
——
90-100岁
——
100
——
100岁以上
——
200
——
17
社会捐赠数(万)
——
―——―
【4363】
18
福利彩票销售
总额(万)
5549
20633
【67036】
筹集公益金(万)
1717
5046
【20747】
19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
―——―
―——―
【9056】
20
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对)
―——―
―——―
【90654】
离婚办理(对)
——
——
【10865】
21
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数(人)
―——―
——
【3274】
22
区划调整(个)
―——―
―——―
【2】
23
完成省、市、县级界线联检(条)
―——―
―——―
【30】
24
乡镇民政工作站
个数
―——―
174
——
从业人员
——
548
——
25
培训各类基层民政干部(人)
―——―
―——―
【2368】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专栏2:
“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项目
五年投资构成(万)
项目数量
市、县级投入
中、省下拨
1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
7009
4908.4
32
2
城市社区
3900
3140
106
3
农村社区
2200
3480
370
4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750
750
5
5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1135
365
1
6
老年人服务机构
850
300
3
7
儿童福利机构
3630
737
1
8
救灾物资储备库
61.6
25
1
9
烈士陵园改造
240
2279
6
10
殡仪馆新建、改造
4500
200
5
11
公墓建设
30000
——
6
第二节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民政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承担更多责任并发挥重要作用。我市综合实力和经济实力将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为促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突出位置,社会管理格局将更加完善,为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为更好发挥社会服务处理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发展障碍因素作用提供了良好机遇。
与此同时,民政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我市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五保、优抚、受灾等各类民政工作对象80多万人,民政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难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迫切需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各类民政社会服务设施。由于气候变化因素,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的严峻形势迫切要求加快建设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社会救助整体保障水平依然偏低,救助覆盖面窄,救助水平的区域差距逐步扩大。低收入家庭认证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支撑,影响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政府公信力。社会管理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交织出现,民政社会管理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目前的社会福利政策,普遍带有浓厚的救助色彩,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任务艰巨。养老供需矛盾扩大、养老保障功能脆弱,实现“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任重道远。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快培养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城镇化进程和区域发展战略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民政工作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发展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及延安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民政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着力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紧紧围绕延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和谐发展为着眼点,以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为突破,不断加强民生保障制度的设计和规划,切实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灾民救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军需供应服务、地名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和殡葬服务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社会服务需求。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以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契机,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民生工程”为抓手、以民政项目为载体,坚持用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寻求探索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亮点,创新培育民政工作新典型,着力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在重点领域大胆探索民政资源优化配置的新途径,创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新模式,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大民政法制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资金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考核机制,依法有序推动民政事业健康有效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合理有序参与民政事业,营造和谐宽松的社会参与氛围、提供社会参与平台、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忠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主要职能,重视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总体布局。
第三节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到2015年,以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民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公共服务能力、社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各类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满足。民政工作手段进一步优化,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按照“9073”(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的基本框架,制定并实施延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加快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建设达到基本覆盖,乡镇社区达到半数覆盖。建设2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一批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老年床位1000张,实现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30‰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
社会救助服务公平规范。探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确保保障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变动状况相适应,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三联动”试点工作。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年均增长10%。以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导,加快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对象、制度、管理、补差“五统一”。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规范临时救助制度运行机制,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救难作用。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衔接,依据政策要求,发挥规范互补作用。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并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完成70%的乡镇、60%的建制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社会福利服务稳步扩大。每县区建设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延安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新增孤儿供养床位200张。新建6个县级救助管理站,实现全市县级流浪救助站全覆盖。逐步提高高龄补贴和孤儿养育生活补助标准。完善老龄优待政策,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努力为社会福利项目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力争确保福利彩票销售年均增长15%。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充实。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大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和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全力改善救灾交通、通信、影像等救灾手段,提高查灾、核灾、报灾、救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和灾情应急保障效率。努力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大力发展防灾减灾人才资源培育工作。
优抚安置服务明显提高。继续建立和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的保障水平。实施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为残疾军人配备中档辅具;维修改造全市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完成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改造。新建和改建一批光荣院。加强军供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军供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好军休干部和相关人员医疗补助以及无军籍职工津贴补贴补助政策。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扩大基层民主自治范围,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全面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婚姻登记机关基本实现标准化、现代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延安市殡仪馆综合服务中心、5个县级殡仪馆,改扩建2个县级殡仪馆,新建一批县级公墓。逐步建立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制度。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显著提升。配合省厅实施好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编辑出版标准地名图集。探索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积极申报调整市辖区的结构和空间布局。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加强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设,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地名文化建设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规范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基本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核心要求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决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彰显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大力开展民政系统人才培训工作。全市每年分级分批开展各类培训,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养老护理人员、灾情信息员、优抚干事、低保专干、婚姻登记员、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基层民政工作站干部等示范性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搭建基层干部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利用外出学习、考察、培训、交流等形式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全面提升民政队伍素质。
市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建设更加完善。加大对全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加强配套完善市本级和局属单位现有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重点新建、改扩建市民服务中心、军供大厦、八一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康复托养中心、殡仪馆综合服务楼等建设项目。
第三章基本任务
要实现民政事业惠民生、聚民力、解民忧,必须大力推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社会服务供给不足、社会管理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滞后的问题。
第一节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
以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为契机,努力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着力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
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站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基层民政工作站管理体制,规范工作运转流程,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专业素质,要重点落实“三有四全”的建站标准(有适应工作任务需求的编制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信息员队伍全),在壮大功能、延伸服务、发挥作用上求突破。切实使民政站能更好的为受灾群众、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因学致困等需要政府排忧解难的家庭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服务。
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应急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落脚点,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灾区各级民政部门应急通信畅通,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进一步规范救灾补助标准,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强化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和管理平台建设,实施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2015年,每个乡镇行政村、社区配备灾害信息员1名,力争全市培养灾害信息员3000名。
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水平。继续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有序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水平。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建全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创新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减化程序,方便群众,科学开展诊疗费用即时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逐步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规范有序,救助效果明显,公开便捷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制度与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规范临时救助的受理和发放程序。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正常运行长效保障机制。以提高入住率为重点,以加强规范管理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丰实文化生活为契机,全面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全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创建保障民生和社会救助的民政亮点。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注重保护流浪未成年人。
专栏3:
十二五期间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规划分解表
农
村
五
保
集
中
供
养
率
年度
供养人数
集中供养人数
供养率
十一五末
6908
919
13%
2011
6908
948
14%
2012
7000
2380
34%
2013
7100
3834
54%
2014
7200
4680
64%
2015
7300
5110
70%
备注:按照建设床位数填写
——提高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群体的福利服务水平。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以发展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为载体,以慈善事业为补充,逐步扩大福利服务的惠及范围,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将高龄津贴标准提高至80岁每人每月100元,90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完善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加快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项目建设。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建设和完善慈善超市运行机制。继续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24亿元,筹集公益金5.4亿元(市县2.1亿元),进一步完善《延安市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机制。
专栏4:
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目标分解表
年份
销售目标(亿元)
增长比例
筹集公益金(亿元)
2011
3.6
71.5%
0.8(市县0.3)
2012
4.1
15%
0.9(市县0.4)
2013
4.7
15%
1.1(市县0.4)
2014
5.4
15%
1.2(市县0.5)
2015
6.2
15%
1.4(市县0.5)
合计
24
——
5.4(市县2.1)
——提高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服务水平。拓展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做好2013年延安纪念双拥运动七十周年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继续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改革,加大伤病残军人的康复治疗,进一步健全完善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
第二节加快民生设施建设,改善社会服务基础条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步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改善我市社会服务机构基础条件。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巩固提高政府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按照多方式、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加快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荣军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及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为内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推行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到“十二五”未,全市建成一批市、县、乡三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其中33个重点镇实现养老机构全覆盖,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均建成养老机构或托养服务机构。
专栏5: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项目
十一五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
新增50个床位
新增200个床位
新增400个床位
新增350个床位
——着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根据救灾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加快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县级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的标准,新建、改扩建1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2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到2015年新建1个市级、13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1个市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健全减灾救灾社会动员机制,引导发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联动机制,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减灾救灾活动。开展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减灾合作与交流,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实施社区综合减灾场所建设项目,到2015年,创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努力加快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社区服务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建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全面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专栏6:
城市社区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项目
十一五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改扩建社区服务站
93个
9个
20个
10个
10个
10个
新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
9个
4个
——
——
——
——
新建县级社区服务网络平台
——
——
2个
2个
2个
2个
新建社区室外活动广场
——
4个
10个
10个
10个
10个
专栏7:
农村社区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项目
十一五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新建乡镇社区服务中心
——
——
5个
25个
33个
25个
新建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370
65个
235个
300个
300个
300个
——全面促进其他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仪服务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全市婚姻登记机关50%达到3A级水平。完成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工程,提供综合性地名信息服务。建设社区、乡镇(街道)捐助站(点)。实施社会福利院、四八烈士陵园、军供站、军休所、光荣院、殡仪馆、救助站、烈士纪念设施等维修改造工程。
专栏8:
十二五期间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目标分解表
实施项目
名称
数量
实施时间
十一五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县级救助管理站
6
数量
县区
数量
县区
数量
县区
数量
县区
数量
县区
数量
县区
——
——
——
——
2
安塞延长
2
子长志丹
2
延川黄龙
——
——
新建、改扩建县级殡仪馆项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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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黄龙吴起黄陵
3
子长延川延长
1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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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级殡仪馆项目
1
2012–2013年,新建延安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
延安市
老年公寓
2013—-2014年,新增老年床位400张
延安市福乐园老年公寓
1
2012—2015,新增老年床位500张
延川县博爱老年公寓
1
2012年,新增老年床位100张
新建延安城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
2012–2014年
新建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康复托养中心
1
2012—2015年
第三节加强社会管理能力,提高民政服务综合效能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提高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区划地名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和谐稳定。
——全面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全面贯彻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引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加强和改进城市居委会建设。完善农村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具体途径,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大力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行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网络,整合人口、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文化和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着力形成可持续的社会组织科学发展机制。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探索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按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大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支持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和规范科、教、文、卫、体等新型社会组织,切实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快建设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发展和作用的发挥提供基本场地支持和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为家庭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完善公民婚姻登记信息库。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殡葬法规,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积极做好适应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撤县设区和撤县设市工作,完成县城所在地镇改办工作,拉伸县城框架,做强县城。推进撤乡并镇工作,全市保留建制镇和街道办125个。全面实施乡镇和村委会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构建省、市、县三级地名信息服务网络平台。配合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图集的编制工作,编辑出版标准地名图集。制定全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认真开展界线联检工作,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继续完善规范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领域,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提高社会服务工作手段。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一站(民政门户网站)、两网(服务公众外网、电子政务内网)、十个信息系统(灾情管理软件系统和救灾物资捐赠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民间组织信息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军休信息系统、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流浪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建设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VPN专用通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配合省民政厅建成民政广域网络,实现全省民政信息化网络管理。
——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制度,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和岗位开发设置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理论建设与创新,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体系。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设立社工队伍管理机构,成立社会工作办公室,增强社工人才的培育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难题
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动力。要把握机遇、创新思路、整合资源、统筹发展。要敢试敢创,大胆革新,立足实际,掌握实情,善于调查,善于发现,善于创造,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不唯书,不唯上,专唯实,创先进位,争当全省民政事业的排头兵,攻坚克难,勇往直前。
第二节不断完善民政政策法规,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
加快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科学理论、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经费保障等制度架构。制定和完善养老、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殡葬和慈善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强化政策之间的协调整合,奠定民政事业的法制基础。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有序的开展民政各项工作,规范民政各项服务行为。在法规和制度的范围内有效开展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节加大民政事业资金投入,奠定民政事业的物质基础
建立健全以国家财政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民政事业经费在国家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切实解决各级民政工作经费短缺问题。完善财权事权划分,形成合理的分级保障机制。完善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社会福利服务领域,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制定优惠政策,整合可利用资源,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加强经费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政策,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第四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民政干部工作作风
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的定期轮训民政系统干部,大幅度改善民政干部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执行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民政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大问责问廉问效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程推进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始终保持敢于超越的锐气,自加压力的勇气,负重奋进的志气,出新招、干实事,把五年规划的目标落实到年度计划上,贯穿在所有的工作中,知难而进,永不气馁,以创先争优推动全市各项民政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及时了解和处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有效开展各项服务工作,要想民众之所想,解民众之所急,帮民众之所需,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用实实在在的民政工作,民政事业,民政工程来满足全市困难群众各种生活需求,用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评判我们的一切工作。
第五节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努力促使民政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形成上下资源共享、信息灵通的民政工作网络。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电子政务、视频、多媒体等现代信息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创建“数字民政”。整合信息资源,规范信息管理,提升信息使用效果。
加强民政服务业务和设施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协调一致、覆盖各业务领域、能够支撑社会服务事业持续发展的实施标准、人员标准、设备标准、服务标准及评价标准等社会服务标准化体系,运用标准化的手段提升民政服务与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促进社会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延安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建设项目规划
http://www.yanan.gov.cn/jsp/zwgk/browser/content.jsp?id=15826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