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废止《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工商局关于废止《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7〕21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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