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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4〕26号
林业厅:
你厅《关于调整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请示》(川林〔2013〕2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你厅上报方案对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调整后,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由36280公顷调增至3701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保持23920公顷不变,缓冲区面积由4990公顷调增至5040公顷,实验区面积由7370公顷调增至8054公顷。
二、请你厅按照调整后的范围和功能区,组织相关地方尽快完成新范围和功能区的标桩定界工作,进一步加强四川勿角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保护区内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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