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巴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严格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事项、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依据及是否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抓好《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落实,促进政府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迎接省政府组织的第三方考核评估。(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规范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落实相关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各县(区)政府要选取2件以上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决策后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区人民政府)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行政复议案卷交叉评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适度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范围。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整改和验收工作,迎接省政府的专项检查验收。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强化由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加强后续监管。做好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清理的对应清理工作。严格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等,县、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抓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载体和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5号)要求,全面启动行政权力清理和平台建设工作;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一编制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监察平台;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七、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其与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相匹配。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当好本级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同时,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做好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经验总结、情况交流等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特别要针对换届后领导干部调整变化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依法行政知识能力培训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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