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孜州高级中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孜州高级中学的批复

甘府函〔2012〕42号

州教育局:

你局《关于新建甘孜州高级中学的请示》(甘教〔2011〕71号)收悉。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甘孜州高级中学。

二、甘孜州高级中学是甘孜州教育局主办管理的全日制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人(年招生能力1000人)。

三、筹建期间核定筹建办人员编制6名,学校正式建成后,再按学生人数确定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

四、在泸定县新城区大坝教育园区新征地100亩,征地费由州级财政筹措。

五、成立筹建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副州长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消防支队以及泸定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负责筹建办日常工作。筹建办派驻人员与泸定县政府组成现场筹建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处理征地、前期准备、学校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在州政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解决;学校征地、三通一平经费由州级财政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解决。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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