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甬政办发〔2009〕105号
颁布日期:2009-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口岸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口岸大通关建设,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建设文明和谐口岸为目标,积极探索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扎实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不断加强与长三角和腹地口岸的协作,千方百计调动一切有利因素,齐心协力化“危”为“机”,努力为全市经济保增促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上海口岸为标杆,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探索改革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通过努力,促使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重复查验、重复转场、重复收费有效解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当天申报、当天查验完毕,当天放行率显著提高;协同配合进一步密切,进出口货物大通关时间明显缩短;港口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腹地货源比重有较大提升;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更加规范。

三、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1.继续加强对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支持海关监管机制改革,协调配合通关中心、查验中心、物流监管中心和风险监控中心设置,通过流程再造,适应口岸发展。支持促进关检等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加强检关《通关单联网核查》。密切海关、港区、货代、船公司等协同配合,提高出口箱当天查验出运比例。(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2.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20号)和《宁波电子口岸发展规划》(甬政办发〔2008〕66号)精神,通过“三创”促“三转”,推动信息平台建设有新进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推进政务项目建设。加大平台推广力度,不断扩大平台应用范围。保障电子口岸运营维护经费,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促进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有效发挥第四方物流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边检站、北仑边检站、宁波机场边检站、大榭边检站、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积极推进区域大通关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内外口岸城市的合作,积极参与沿海11省市联席会议,着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中部六省大通关协作。协调推进海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改革措施在更大区域、更高层次上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转关运输监管业务,做到应转尽转。继续推进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落实直通放行等合作事项。做好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运营后的功能发挥和宣传工作,努力使之成为集聚和拉动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新引擎。促进卡口智能化系统的应用,认真总结北仑四期国际集装箱码头试点经验,完善系统集成。大力发展海铁联运,稳定宁波—义乌海铁联运,争取开通江西至宁波海铁班列。(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宁波保税区、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4.稳定口岸综合收费,提高口岸竞争力。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港口、交通运输、代理服务等主要经营服务性收费,遏制垄断性行业自定标准高收费、乱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5.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协调推进港口生产、代理服务和谐发展。大力培育进出口诚信企业。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宁波外汇管理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6.加强口岸综合业务工作研究。结合宁波口岸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完成国家口岸办组织、12个省市参与、由市口岸打私办承担相关研究任务的《全国口岸管理运行绩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

(二)重点抓好10件实事

1.支持海关监管机制改革,通过通关、查验、物流监管和风险监控等四大中心的设置和职能优化,进一步提高口岸把关服务效能。

2.深入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企业、更多商品适用该制度。

3.推进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做好8个试运行项目的正式验收,选择论证一批新项目,努力促使注册用户有较大增长。

4.赴省内外腹地城市开展宁波口岸环境宣传推介工作,使之成为推动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新亮点。

5.推动空港快件监管中心和空港通关中心建设,推进航空快件业务发展。

6.推广卡口智能化系统的应用,通过完善系统集成,向港口各集装箱码头推广。

7.推进“无水港”建设,加快发展海铁联运,在稳定宁波—义乌海铁联运基础上,争取开通江西至宁波海铁班列。

8.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企业服务价格收费行为,有效遏制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和垄断性行业自定标准高收费。

9.继续培育和推出一批进出口诚信企业。

10.建立大通关投诉协调机制,健全投诉服务网络,努力以最快速度和效率为外贸企业解决进出口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1月-3月)

1.制定2009年口岸大通关工作调研方案,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汇总调研情况。

2.制定2009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提交市口岸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⒈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分解任务,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明确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⒉宁波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别会同责任单位开展工作,重点协调,加强督促,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11月-12月)

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总结2009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及电子口岸建设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拟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年度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宁波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为口岸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转变机关作风为根本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口岸工作新情况,妥善处置相关矛盾与问题,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准确履行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职责。

(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真抓实干,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

(三)把握工作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提高把关服务能力。大通关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外贸生产经营企业、促进开放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个中心,寓把关于服务之中,既要做到有效监管,又要服务好经济发展全局,防止片面倾向和消极现象。二是正确处理改善口岸环境和吸引货源的关系,深刻理解环境对货源的影响力。紧紧抓住改善进出口贸易的口岸环境、增强港口吸引力和竞争力这一根本目标,以大通关建设为抓手,以完善服务平台为载体,持之以恒地优化服务环境。三是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树立口岸“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改进不足,以发展的眼光,站在全局的高度,努力促进口岸和谐发展。

(四)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共建合作考核和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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