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全市粮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全市粮食工作的通知

绍政发〔2014〕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能力、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稳价格”的总体要求,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粮食生产任务,保障粮食安全,现就切实抓好2014年全市粮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统筹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产销协作等各个环节,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村,落实到户、田。加强耕地保护,有效防范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兴粮,创新机制体制,优化为农服务,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工作水平。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工作先进区、县(市)及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种粮大户等评比活动。

二、突出水旱并举,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突出水旱并举发展,充分挖掘潜力,千方百计稳定早稻、多增旱粮,努力提高粮田复种指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减少抛荒,多种早稻,全力稳定早稻面积,充分利用责任考核、订单收购、价外补贴、种植补贴等手段,进一步激发基层抓早稻和农民种早稻的积极性。紧紧抓住省政府扶持发展旱粮生产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山地、坡地、园地、旱地、冬闲田等自然资源,挖掘潜力发展旱粮生产,切实抓好省级、市级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有效提升旱粮产业层次。今年将早稻种植面积、新增旱粮面积列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新农村建设考核与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省、市粮食生产先进推荐、评定的依据。

三、突出功能区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切实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作为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按照建设规划和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有效整合国家现代农业发展水稻产业提升、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项目,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稻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加工中心等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硬件”和“软件”水平,争创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继续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优化技术模式,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措施到位,确保提升效果。

四、突出高产创建,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

坚持科技兴粮战略,加快现代种业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高产优质良种引领现代粮食增产增收的新格局。深入实施粮食高产万亩示范片创建和千亩高产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农艺农机协作,推广应用集良种、良法、良器为一体的水稻高产高效集成技术,提高水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作业、病虫统防统治等关键技术应用水平。广泛开展区、县(市)和乡镇领导领办粮食高产示范方活动,加强科技培训、试验、示范与观摩,提高先进技术到位率,全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

五、突出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强农艺农经协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服务组织等现代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发展家庭农场新模式,重点培育有知识、会管理、懂技术的“新农人”,重点突破推进水稻生产集中育秧、病虫防治、肥料施用“三大环节”的社会化新服务,积极开展无公害优质稻米标准化生产与产后开发工作,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不断增强粮食生产发展活力。

六、突出产销合作,切实保障粮食供求安全

大力推广订单粮食收购,落实订单粮食政府奖励(补贴),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全市21.05万吨地方储备粮(其中储备成品粮0.429万吨)足额到位、质量安全。推进粮食产销合作,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到主产区外拓粮食生产基地。扶持粮食市场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粮食流通组织平台,确保市直新建粮食市场投入运营,争取更多省外粮源进入绍兴。深化和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粮价监测点和应急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供能力。

七、突出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订配套政策,切实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经综合考核,给予每个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工作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旱粮生产政策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种和旱粮生产发展工作的意见》(绍政办发〔2014〕5号)。越城区行政区域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另行制订。

各级农业、国土、水利、粮食、财政、科技、供销、气象、金融、宣传等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送政策、送订单、送科技、送农资下乡等“接地气”服务,进一步加强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即时气象预报和技术指导,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增产、粮农增收和区域性粮食安全。

附件:绍兴市2014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绍兴市2014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

粮食播种

面积

(万亩)

总产量

(万吨)

早稻面积

(万亩)

新增旱粮面积

(万亩)

水稻机械插秧

(万亩)

新建粮食

生产功能区

(万亩)

面积

其中

单季晚稻

全市合计

270

115

44

2

39.2

13

11.67

市级小计

20.5

9.63

4.92

0.12

3.47

0.43

0.87

其中:越城区

4.11

1.87

0.18

0.03

0.22

0.02

0.15

绍兴高新区

10.54

5.025

3.44

0.05

2.35

0.26

0.41

袍江开发区

5.85

2.735

1.3

0.04

0.9

0.15

0.31

柯桥区

34.9

16.27

6.58

0.23

2.33

0.67

1.25

上虞区

71.1

27.6

17.6

0.48

12

2.8

3.31

其中:滨海新城

5.5

1.5

0.14

0.05

0.3

0.28

0.691

诸暨市

80.3

37

11.9

0.5

14

5.5

3.15

嵊州市

42.9

16.9

2.9

0.38

7.3

3.5

2.18

新昌县

20.3

7.6

0.1

0.29

0.1

0.1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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