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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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绍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共接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3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3.93万元。灾害数量与2009年持平,但造成一定规模经济损失的仅3起,是上年的十分之一;直接经济损失不到上年的二十分之一。2010年3—4月,我市遭遇较为严重的春汛袭击,共发生灾(险)情21起,占全年的54%;但由于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防范得当,在灾害数量与上年持平的情况下,灾害损失大幅减少。
2010年,我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共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95处。
二、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的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的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二)重点防治区域和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里的村庄、农家乐等公共场所、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截止2011年1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3处,按动态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中A类13处、B类80处、C类240处。按地域分,诸暨市87处、新昌县65处、嵊州市64处、上虞市79处、绍兴县31处、越城区7处。其中A类为重点防治点(详见附件),B类为较重要防治点,C类为一般防治点。市对13处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考核。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明确防治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防治的重点对象,国土、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建设、建管、旅游、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开展群测群防,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治理或避让搬迁工作,减少受威胁人口,降低隐患。要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手册。落实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具体的防灾工作。
(二)切实加强防灾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思想,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国土、建设、建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市国土部门要建立应急专家组,为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与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设市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各地要着重加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培养基层应急力量,使之成为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层级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
(三)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做好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省级专业监测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示范点的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2011年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要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队伍力量建设,确保“十有县”建设顺利达标;在全市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活动,每个县(市)要求“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达标1个以上。通过“十有县”、“五到位”建设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四)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切实落实规划年度目标。在规划确定的年度任务基础上,落实好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新增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制订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计划并加快予以落实。对治理难度大、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农村宅基地整理等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移民。要开展重点防治区、重点隐患地段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
(五)努力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部门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做好嵊州市长乐镇试点工作。建设、国土、建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交通运输、建设、建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实施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人为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六)继续抓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建设用地项目经确认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四、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灾情分级管理、防灾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舆论宣传与科普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基层的宣传教育,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居民点、学校、厂矿、企业,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识灾、报灾、避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防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基层组织换届的实际情况,及早组织新一轮的基层防灾培训,确保防灾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三)保障经费,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各级财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勘查、治理等工作需要。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公路建设、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力量,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管,落实制度。切实建立和完善防灾考核目标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强化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防治的重点对象,要制定措施,重点防范。各级国土部门要会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对分工范围内的防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
绍兴市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
1.诸暨市安华镇景佳坞村景佳坞泥石流隐患
2.诸暨市应店街镇应紫公路长青岭滑坡
3.诸暨市阮市镇金家站村照面山崩塌隐患
4.嵊州市剡湖街道禹溪村风火岗滑坡
5.嵊州市甘霖镇大小坑村罗家山滑坡
6.嵊州市崇仁镇七八村岩下滑坡
7.嵊州市崇仁镇裘岩村裘岩滑坡
8.新昌县梅渚镇宋家村天打岗滑坡
9.新昌县儒岙镇硠下村硠下滑坡
10.新昌县澄潭镇燕窠村东林滑坡
11.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下山滑坡
12.新昌县七星街道合新村栗园山滑坡
13.新昌县新林乡银星村银星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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