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08年)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08〕26号
颁布日期:2008-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镇江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2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镇江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进一步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突出问题,努力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互联网环境,根据全国、全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江苏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2月至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刑事司法、行政监管、宣传教育和技术封堵等各种措施,集中查处一批网上传播淫秽视听节目、组织淫秽色情表演以及组织、介绍卖淫嫖娼大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全面清除网上诈骗、赌博、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严惩一批网上诈骗、盗窃、赌博、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分子;深入开展互联网整治,依法取缔一批互联网违法违规单位;切断网络淫秽色情传播链条和牟利链条,使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网络环境明显净化,信息传播秩序明显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利用互联网视听节目组织传播淫秽信息,以及传播淫秽视听节目非法牟利的。

2.利用互联网和手机WAP网站大量传播淫秽信息的。

3.境内不法人员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并在境内发展会员、传播淫秽信息的。

4.组织网络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活动的。

5.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的。

(二)重点问题

1.视听节目网站、博客、播客、网络动漫、点对点网络和手机WAP网站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以及提供淫秽色情网站链接问题。

2.托管主机、虚拟空间服务单位为淫秽色情、诈骗等违法网站提供信息传播空间问题。

3.网站刊载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问题。

4.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为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诈骗活动提供非法牟利渠道问题。

5.网站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问题。

6.视听节目网站传播含有色情、低俗不良内容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影视剧等视听节目,拒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未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和提供虚假备案信息问题。

(三)重点单位

1.开办视听节目、博客、播客、发行电子刊物、点对点网络和手机WAP网站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2.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托管主机、虚拟空间租赁服务单位。

3.开办网上支付平台和为网站提供手机代收费的信息服务单位。

4.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单位。

5.提供互联网新闻、网络游戏、网络动漫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查处传播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活动,治理网上低俗、不良信息。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屡教不改的,要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要把治理网上有害和低俗不良信息等违法违规活动与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结合起来,组织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登载新闻网站、手机WAP网站、互联网出版、网络游戏和网络动漫服务单位清理网上含有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栏目、标题、电影、新闻、网络游戏和网络动漫,从严查处传播淫秽色情的互联网服务单位。加强对以学校名字命名的社会网站论坛和群组管理,加大对涉及学校违法违规社会网站论坛和群组清理、查处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活动,推进博客、播客服务行业自律。

(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机关要掌控一批利用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淫秽色情表演、网上招嫖和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线索,确立一批重点案件,加强案件侦办工作。要加快已侦破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商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检察机关要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及时批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审判。

(三)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清理、整顿,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落实视听节目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有害信息发现、防范、报告措施。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一律不得传播列入“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信息库”的视听节目。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

(四)深入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整治,整顿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管理秩序。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继续开展以专人专岗负责制、内部业务管理系统、所接入网站备案数据库为重点的信息安全管理“三建”工作,建立有害信息发现、监督和协同查处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公安机关与通信管理部门配合,组织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落实托管、租用用户注册登记制度,督促其建立健全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巡查、管理制度。对采用域名跳转来逃避清理、打击的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无人管理、无力管理的中小网站、论坛、留言版,要限期整顿;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有害信息频发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关闭。

(五)加强监管,规范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互联网广告和搜索引擎经营秩序。规范网上支付平台和手机代收费服务单位经营服务,建立异常支付、收费活动发现、报告制度。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检查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规范经营服务活动;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监督、指导搜索引擎服务单位落实有害信息过滤和对违法网站网页拒绝抓取、留存的措施,有效遏制利用“网页快照”等渠道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问题。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工作。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加强高校校园网精神文明教育工作和校园网管理,净化校园网络教育环境。深入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进网站、进网吧、进中小学校的“三进”活动,印发并在网上广泛登载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材料,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法制、道德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

(七)推进开展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互联网管理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网站信息通报和处罚联动工作制度。制定便于互联网相关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操作的、违法与不良信息分类判定标准或指导性意见,以及分类处置办法。完善互联网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互联网运营企业和服务单位在配合打击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方面的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建立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组织开展文明网站公众评议活动,定期对属地网站信息传播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公安机关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建立“网络视听服务自律联盟”,自觉抵制违法和低俗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组织研究垃圾广告类短信的治理措施,防止和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机关要继续做好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清理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督,依法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和上网服务场所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二)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门的新闻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按照统一部署,配合专项行动,突出警示震慑,注重教育引导,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三)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要加强网上舆情汇总分析,把握网上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博客、搜索引擎和具有新闻资质网站的管理,组织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抵制网上有害和低俗不良信息传播。

(四)人民法院要做好对网络淫秽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要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资本。

(五)检察机关要做好对网络淫秽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及时解决在办理网络淫秽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扫黄打非”工作部门要履行好对网上“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指导、督办和协调职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工作。

(七)教育部门要将影响高校校园稳定信息纳入网上有害信息清理范围,加强校园网和校园内上网场所管理,组织学校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组织在校学生开展网络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八)文化部门要加强互联网演出、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九)工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和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依法查处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十)广电部门要加强对提供视听节目网站、手机视听网站和播客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提供互联网和手机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重点打击传播含有色情等有害内容的影视剧等视听节目的行为,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组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视听节目传播。

(十一)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网上电子刊物和网络游戏等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单位。组织互联网出版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

(十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网上支付平台管理,与有关部门配合,切断传播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

(十三)通讯行业运营企业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依法关闭违法网站,依法查处与不法分子合谋为网络淫秽色情传播提供接入和代收费等便利条件的信息服务单位,加强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管理,组织开展互联网行业自律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切断传播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传播链条和牟利链条。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博客、播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全面清理互联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及低俗不良信息,为全国“两会”创造和谐文明的互联网环境。

(二)第二阶段。从3月初至4月底,清理互联网和手机WAP网站上淫秽色情信息,铲除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确定重点案件,集中开展侦破工作;全面排查信息安全隐患,整顿互联网管理秩序,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文明的互联网环境。同时,要检查工作成效,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三)第三阶段。从5月初至9月底,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集中侦破一批传播淫秽色情、诈骗等犯罪案件。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互联网单位,落实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的工作措施,建立切实有效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新闻办公室、银监分局、扫黄办,电信镇江分公司、移动镇江分公司、联通镇江分公司、网通镇江分公司、铁通镇江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956422,传真8895642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认真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任务。各互联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发现、通报和查处工作,组织相关互联网服务单位落实清理和防范责任。市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宣传网络淫秽色情的现实危害,宣传国家铲除网络淫秽色情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对违法网站和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网络淫秽色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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