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07〕90号
颁布日期:2007-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07〕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工商部门解决基层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基层工商所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和相关配套手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全市工商系统中心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

二○○七年七月九日

关于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

实施意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所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单位,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加强基层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要求、落实省工商局“立足工商抓工商、跳出工商抓工商”工作理念的迫切要求,是实现执法职能到位、提升工商形象的必由之路,是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工商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切实把这项强基固本、事关全局的工作抓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7年—2009年基层工商所基本建设规划》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要求和“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增强能力、规范行为、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结合安阳市工商系统实际,坚持“统筹规划、先农村所、后城区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大基层中心工商所整合力度,尽快改善基层工商所的硬件条件,同时做到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和基础硬件建设同步,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同步,为创新基层执法监管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和执法环境,进一步发挥基层工商所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基层执法资源

根据我市基层工商所人员编制情况和按经济区域设所的基本要求,在建制范围内适当调整工商所定点布局,形成以中心工商所为主体的基层监管执法框架。全市中心工商所按现有工商所2:1左右设置,基层人员按每所10人左右逐步向中心工商所集中。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推行市场巡查和集中执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经过两年的努力,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的硬件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执法装备的配置,全面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改革执法机制,创新监管体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使70%以上工商所人员具备执法办案能力。基层工商所在监管范围、监管方式上实现新的突破;执法效能、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和社会形象有明显提升。

三、总体安排

(一)按照小局大所和按经济区域设所的原则,合理调整基层工商所布局,在2007年底,全市工商系统完成基层执法资源的整合工作,现有人员逐步向中心工商所集中。各县(市)局、分局机关原则上不准超编用人。基层执法力量整合,要采取局、所一体,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组织协调为辅的方式定员定岗。

(二)各县(市)局、分局要在中心工商所整合的基础上,明确中心工商所的定点布局,制定中心工商所基础建设方案,集中财力、物力,以农村中心工商所为重点,在2007年底前,完成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改、扩建任务,并在每个县(市)局选3个农村中心工商所、在每个分局选2个农村中心工商所作为新建试点同时进行,200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新建任务。

(三)城区工商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受规划、土地、投资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较多,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在合理配置城市执法力量、确定中心工商所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建、买、租、置换等各种形式,优先解决无房所、危房所的基本工作条件。

(四)按照省工商局边整合边建设的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从基础工作做起,各县(市)局、分局农村中心工商所的执法力量整合和基础建设实施方案,6月底前报市局审定。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科学制订方案,积极稳妥推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论证,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局要作好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县(市)局、分局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注意防止和克服简单化、表面化、一阵风等倾向,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好。各级工商机关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无论先整合后建设,还是边整合边建设都要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系统上下要增强节俭意识,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集中财力用于基层建设。市局将进一步改革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实现资金与任务挂钩、与项目配套。加大专项资金的调控力度,将调控资金重点用于基层建设。各县(市)局、分局对每年进入预算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要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作用,通过置换、拍卖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弥补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工商所的基础设施改造,应以基本适应监管执法工作为原则,坚持新建与改建相结合,凡宜改造的要以改造为主,尽量减少建设成本。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严格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施工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奖惩机制

市局将对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制订综合和专项的考核办法和不同类型、不同级次的考核标准,按各县(市)局、分局的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考核监督和评比。对基层工商所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要以县为单位对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评估。要把基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督促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五)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加强基层建设,是一项综合配套的系统工程,要把整合执法力量与基层基础建设、推进职能到位与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工作规范与加强队伍管理统盘考虑,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重点抓好薄弱环节,找准主要矛盾,力争在2008年底完成全市基层中心工商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整体水平。

(六)争取地方支持,确保落到实处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出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的支持,努力在资金、用地等方面争取比较宽松的优惠政策,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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