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漯政[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我市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五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调整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外向带动、科教兴漯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加快改革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二)纳入目标管理的内容。1.县区(含高新区,下同)目标体系内容。原则上分为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目标等五大类。2.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体系内容。目标体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重点工作目标。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市长、各位副市长确定的应由市直单位分别落实的重点工作责任制订。每个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二是职能工作目标。围绕如何履行职责,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来制定,主要包括年度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安排,当年要抓的重点工作、项目,主要业务指标在全省应保持和争取的位次,争取国家和省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漯河的支持,吸引外商来漯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内容。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方案,由市政府目标办协调后,报请分管副市长审定。每个单位一般不超过4项。三是共性目标,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由市政府目标办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制订。

三、目标制订程序

(一)县区目标制订程序。各县区根据2007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制定2007年责任目标(方案),报送市政府目标办和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201房间),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编制并与各县区政府归口协调,经市政府目标办审核调整,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由市政府发文下达执行。(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制订程序。各单位依据市政府年度重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安排进行编制,以正式文件(一式5份)报送市政府目标办,经目标办审核调整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发文下达执行。

四、目标运行监控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每季度自查总结目标运行情况,并上报市政府目标办。(二)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三)对运行中出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目标,市政府目标办随时进行调研督查。

五、目标考评与奖惩

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评认定。具体分工是,市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国债项目和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目标,市直工业系统发展培育目标;市财政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入库税金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目标;市国税局: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市地税局: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目标;市商务局: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省外投资,市外投资,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目标;市旅游局:旅游目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入考评范围的社会保障目标,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市农业局:农民负担率,扶贫目标;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出生率;市环保局:环保目标;市林业园艺局:造林绿化目标;市建委:新增新型墙材产量目标;市国土资源局:粘土砖瓦窑厂治理目标;市质监局:名牌战略实施和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目标;市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市监察局:廉政建设目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市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市信访局:信访目标;市公安局:消防目标;市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市目标;市编办:控编目标;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

上述各考核认定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监测的目标,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负责地做好监测考核工作,并对各县区季度、半年、全年完成情况写出认定报告,报送市政府目标办。

对市直单位的考评认定,由市政府目标办结合各承担目标单位上报情况,并综合市直监测部门结果进行认定排序。

考评工作计划于2008年2月底结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市政府将对完成责任目标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07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

2.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名单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07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3.三次产业结构;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7.完成市定重点工业发展年度计划,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8.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以县区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及增长率,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率;

入库税金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10.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率;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工业投资额;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1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国债项目和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15.利用市外资金额,其中,利用省外资金额;16.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生产性项目数;17.旅游业发展;18.城镇化率。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21.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确定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22.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23.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2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26.城镇登记失业率;27.完成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28.做好生猪养殖发展工作,完成市定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9.人口出生率;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31.万元生产总值能耗;3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33.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度削减任务;34.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35.整合土地资源,完成市确定的年度粘土砖瓦窑厂治理和新增新型墙材产量目标任务;36.完成市定名牌战略实施和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目标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38.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3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40.杜绝发生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来市集体上访控制在目标之内,降低重访率;41.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4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4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目标任务。

六、其它

44.全省县域经济排序位次前移。

附件2

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名单(91个)

政府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环保局、交通局、房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园艺局、畜牧局、国资委、安监局、粮食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旅游局、信访局、供销社、盐业局、公路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办、人防办、接待处、驻京办、史志档案局、农科院、农机局、经投公司、菜办、残联、物资集团总公司、技工学校、漯河高中、实验高中、第一人民医院、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工行漯河分行、农行漯河市分行、中行漯河分行、建行漯河分行、农发行漯河市分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漯河市办公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漯河供电公司、气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漯河分公司、联通公司漯河分公司、网通公司漯河分公司、电信公司漯河分公司、铁通公司漯河分公司、城市信用社、漯河火车站、人保公司漯河分公司、寿保公司漯河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漯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漯河分公司、省沙颍河管理局、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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