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

宛政〔2005〕40号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措施之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全市仍有2635个行政村不通油路,404个行政村不通公路,严重制约了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我们要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农村公路投入的大好机遇,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历史机遇,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科学规划、多方筹资、降低造价、确保质量”的建设原则,大干三年,全面改善农村交通条件,适应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农村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建设目标:2005———2007年,用三年时间修建县乡公路3700公里、农村道路6200公里,把全市已规划的县道、乡道全部建成油路或水泥路,全面实现全市平原区村村通水泥路(油路),山区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交通、发改、财政、农综开发等部门主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统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建设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县市区长、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对农村公路建设予以高度重视,放在突出位置,作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群众发动到位、资金筹措到位、施工管理到位。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进行科学规划,并且要细化、量化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措施和政策

(一)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农村公路要在路况调查、澄清底子的基础上,按照依托干线,联网成片、服务发展、方便出行的原则,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经济社会效果好、后经济社会效果差、先群众积极性高、后群众积极性低的项目实施顺序。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的社会效益。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

1、凡是列入计划的省补资金包括交通规费切块、以工代赈、财政扶贫、世行项目、国债项目等,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管理方式不变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

2、市政府在省补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每公里再补1万元。

3、县乡两级政府除搞好政策扶持外,要努力拿出一定的配套资金(每公路1—2万元)对村村通工程进行补助。

4、受益企业要赞助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5、村村通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无税费原则,不得收取规划、设计、招标、监理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费用,税收免收或即征即返,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要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做到群众不愿干的事决不强迫,群众愿意干的事决不阻拦。在建设上要注意保护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支持农民群众投资、投料、投劳,积极参与建设。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由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资金管理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项目组织好、把好事干好。各级政府不得强压任务,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对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进展快的要优先支持。

(四)结对帮扶结合市县扶贫救助活动,市县直机关、驻市各单位要与修路困难大的村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把为农民修路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从资金、物资、技术、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建设,特别是村村通工程点多面广、任务艰巨、耗资巨大、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一是在路线选择上,以走原路为主,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房屋。二是在路面结构上,充分利用我市水泥资源、沙石料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以修建水泥路为主,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服务年限,降低养护费用,便于组织实施。三是在质量标准上,要坚持宽度不少于3.5米,两侧路肩宽度不少于1.0米,厚度不少于18厘米的标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六)质量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要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交通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要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始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七)养护管理县乡两级政府要本着“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路村管”的分级管理原则,采取多种办法,认真落实养护资金,组建好养护队伍,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县、乡财政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同时,要搞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八)实施项目公示制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明确建设责任,做到过程透明、监督有力,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工程质量。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投资额、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第一责任人姓名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强化责任,加强考核要实行目标管理,把每年的建设任务纳入市、县、乡目标责任书内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同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事关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闻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且贯穿整个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有机地对接,进一步唤起全民修路热情,动员社会力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全民大办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检查验收

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督促、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各县市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主要领导是否亲自负责,是否层层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任务是否落实到人,帮扶单位帮扶情况及措施是否落实。

2.开工项目,路线起讫点,里程、标准,自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3.重点项目是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落实项目法人,质量、安全、监理合同制度是否健全。

4.抽查工程质量,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重大问题。

(二)检查验收方式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的工程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1.每年3月底检查各县市区项目落实情况,领导机构设置,组织措施落实情况,帮扶单位到位情况。

2.每年4月下旬检查开工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下拨省市补助资金。

3.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南阳日报公示。

4.每年11月底组织人员验收所下达的工程数量、质量等。

(三)奖惩办法每年年终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完成情况,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实行以奖代补。

对于进度慢、质量差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相应扣减或调整项目计划。对于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工作差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七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