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三政办〔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长李文慧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主要工作目标

1.2007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增长22%,出口创汇增长15%;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9%;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3.5%和9.6%;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不动摇,全面实施重大项目推进联动机制和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开曼氧化铝三期、开祥化工甲醇、康耀导电玻璃二期、灵宝阿姆斯果蔬加工二期、龙王庄煤矿等一批已开工项目年内建成投产。争取天瑞30万吨铝铸件、鑫灵化工硫酸扩建等一批项目年内开工,完成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大唐发电三期、义马煤制油、戴卡轮毂三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实现突破,保证项目接续。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五大基地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和新技术、新装备应用,超前论证谋划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支撑的重大项目,充实项目储备,完善项目结构,备足发展后劲。继续抓好三门峡西工业园规划和建设,不断加大引资力度,拓宽招商渠道,力求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推进郑西客运专线、运三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时完成计划进度。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进一步调整投资方向,优化工业经济结构,积极争取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围绕五大基地建设,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增强支柱产业的支撑能力。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资源型工业向制造型工业的转变。大力发展生物工程、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重点开发电子玻璃、超高功率电极等高技术含量的载能产品。积极引导产业相近、产品同类企业重组、并购或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培育产业链条完整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力争今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达到2个,超10亿元的达到10个以上,壮大我市特色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资委、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4.积极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搞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产销情况的分析,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企业增产增效。做好煤炭产销衔接和电煤供应,保持煤炭供应的动态平衡。大力开拓电力市场,进一步加强发、输、用各环节的协调,争取骨干电厂效益稳步提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积极搭建高载能企业和火电企业联营发展的平台,实现互利双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银政、银企协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规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煤炭局、供电公司、银监分局、人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城信社、农信社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搞好旅游资源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豫西大峡谷、仰韶大峡谷、卢氏双龙湾等景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强化宣传促销,打造“文化山水”旅游品牌。以专业化和现代化营销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培育现代物流企业,打造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电子商务流通平台。支持和培育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事务等中介组织,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旅游局、商务局、工商局、司法局、审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坚持发展特色农业。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和质量。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确保果、牧、林等支柱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稳步提高,果品产量达到115万吨,肉、蛋、奶产量分别提高8%、7%、19%。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力争缘份果业、张村肉牛等企业进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行列。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壮大林板一体化和果品深加工规模,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资源和自然地理优势,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种植面积达到22万亩,野生资源保护基地达到30万亩。积极推广烟田标准化管理,实施烟水配套,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切实提高烟叶质量。

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畜牧局、医药局、供销社、烟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五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完善“三电一厅”服务功能,重点推进信息化向乡、村延伸。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抓好县级动物检疫站和乡级兽医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畜牧局、科技局、农机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继续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坚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多予、不取、放活,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六有、六通、六化”为目标,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深入开展“抓试点、争致富、办实事”活动,突出抓好50个市、县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建立现代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要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建设,确保省道314、318线建成通车。深入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全部消除“无电户”。推广生态农业模式,新增农村沼气用户2万户。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争取窄口灌区节水改造和朱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坡改梯面积各3万亩,解决安全饮水10万人。

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环保局、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培训渠道,培养新型农民,打造劳动力品牌。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次,转移总量2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5亿元。加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力度,巩固和解决1.49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施搬迁扶贫651户、2677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工作,重点抓好窄口水库移民计划项目落实。认真落实政策,支持老区建设。切实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由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河务移民局、物价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带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0.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围绕创造最宜人居和最佳发展环境的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尽快编制完成城市详规,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上官路、茅津北路,改造甘棠路、河堤北路,提高道路通行水平。实施涧河五期治理,高起点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重点景区的品位和层次。加快卫家磨水库复建工程进度,确保城市引水工程主体年底完工。稳步扩大集中供气、供暖覆盖面,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四城联创”活动,园林城市创建完成年度计划,卫生城市创建全面完成集贸市场和“五小”单位改造,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突出抓好30项指标的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向前推进。

由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园林局、环保局、水利局、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和陕县、湖滨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大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加快310国道沿路城镇经济隆起带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聚集水平。义马-渑池城区要继续围绕培育壮大能源、煤化工和铝工业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城区对接。灵宝市要充分发挥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林果业生产加工的优势,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卢氏县要深入挖掘生态旅游资源,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比较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积极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支持重点城镇发展,切实发挥小城镇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辐射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促使经济要素向城镇集聚。

由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交通局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乡镇经济。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激发民营资本活力。鼓励引导县域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聚集区,承接产业转移,增强综合实力。全力支持义马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确保灵宝市、渑池县在全省的位次稳步前移,力争陕县尽快进入全省20强,卢氏县进入全省10快。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检测评价办法,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使乡镇经济真正成为壮大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石。

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统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不断扩大改革开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3.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加强税源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收入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阳光财政”。认真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产业。同时,扎实推进粮食流通、公用事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改革,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资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各类商贸洽谈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引进和利用市外资本。不断创新招商方式,重点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和优势资源推介项目。继续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着力培育糖化酶、果汁饮料、铜箔等新的出口品种,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效益。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等手段,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信用环境,着力建设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大企业周边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流通、经营秩序等环境的综合治理,营造行为透明、办事高效、服务优良的宽松环境,让投资者放心满意,让落地项目生根结果。大力整治教育乱收费和公路“三乱”,加大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集约节约发展水平

16.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告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改造黄金、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重点支持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三废”综合利用,逐步推广城市中水利用,提高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效益。积极开发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黄河风电项目建设。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抓好建筑、交通、商业和政府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科技局、建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围绕优势产业,加快粉煤灰、煤矸石和各种伴生矿的综合利用,逐步拉长产业链条,实现清洁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各类企业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努力发展循环生产。积极推进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探索农产品基地与加工企业之间的循环发展新模式。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以工业项目聚集区为重点,执行用地定额标准,规划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深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巩固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成果,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煤炭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19.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环保六大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努力完成减排降污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电厂脱硫,确保所有火电机组年内全部实现脱硫排放。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新上项目环保“三同时”,杜绝产生新的污染。妥善做好辖区内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城郊大环境绿化工程,抓好重要通道两侧的荒山荒坡、农田林网以及沿黄滩涂的造林绿化。扎实开展林业生态县、乡、村三级创建活动,建设绿色三门峡。

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园林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积极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认真做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逐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高度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问题,认真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扎实落实农村低保制度,逐步提高补差标准。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以上。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力度,认真解决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

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房管局、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积极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交流与合作,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创新型三门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整合中小学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岗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继续对农村和市区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稳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围绕豫西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做好北阳平遗址列入国家“十一五”大遗址保护项目的相关工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快农村文化中心和文化大院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改造乡镇卫生院,有效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人口素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统计、无线电、民族宗教等工作,重视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继续做好外侨、对台、老龄、史志、档案等工作。

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妇联、残联、外侨办、老干局、地方史志办公室、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搞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特别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形势稳定好转。

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23.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应急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由市综治办、信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4.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公民素质。继续开展“三理”教育,积极开发青少年儿童教育基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人人树形象,增辉三门峡”活动,建设诚信三门峡。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扎实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继续抓好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律援助,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落实。

25.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关注和支持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争取“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三连冠。

由市民政局会同市人防办、人事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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