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2-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

平文〔2002〕58号

为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部门依法服务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机构全称: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属正级事业单位。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二、工作职责

(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3、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受理办事对象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二)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1、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

2、受理有关政策法规、证照申领的咨询。

三、管理权限

(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推荐,行政服务中心考核确定,工作时间相对固定,在“中心”工作期间,业务上受原单位指导,工作上接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

(二)须由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有违规违纪行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换人要求时,有关单位应及时调整。

(四)各窗口单位因特殊情况,须调整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员顶岗,须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意。

(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考核奖惩办法,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服务窗口工作实绩纳入市政府对该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作为原单位年度考评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的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积极支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项规定,保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努力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成全省一流的中心。

(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切实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四)各窗口单位要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授于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处置权力,确保他们既受理又办理;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窗口工作,协调方方面面搞好配合。未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同意,窗口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已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有关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到场解答。

五、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奖惩办法。

(二)严格执法,严肃执纪。为确保进入“中心”的各类审批事项的严肃性,对不经审批、没有获得批准文件而私自行事的单位和个人,由审批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议从重处罚;对不管不问或默认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由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要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中心”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甚至设置障碍、顶着不办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OO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