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韶府办〔2007〕338号
颁布日期:2007-1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7〕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消防局关于《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2007年韶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1·8”和公安部消防局“11·19”电视电话精神,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民富裕安康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把冬防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三、组织领导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从2007年11月10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市政府成立韶关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志才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克厚、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利勇任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廖树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同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任务。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部署冬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科学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会单位。一是要对照2007年9月26日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签订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不折不扣地逐条抓好落实。2007年12月下旬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差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是教育、卫生、建设、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广新、人防、旅游、民政、交通、城市管理、供电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在本行业系统召开消防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抓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其中,文广新部门在做好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在全市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制作消防宣传屏保;市城市管理局在认真抓好市政消火栓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局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在全市楼宇、户外视频传媒中播放;市民政局要抓好养老院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市旅游局要抓好各旅游景区(点)、接待酒店自查整改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抓好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工商局要抓好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市卫生局要突出抓好各医院的检查;市教育局要抓好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以上单位请分别于2007年12月30日和2008年1月30日前将本行业系统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的做好,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与分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由各消防大队汇总后分别于2007年12月30日和2008年1月30日前报至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办公室。三是要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召开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会议,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抓紧编制实施消防规划,提高整体抗御火灾能力。2007年底,城关镇、中心镇(重点镇)要编制完成消防规划并报市公安消防局备案。城关镇和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全部达到应建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5%。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三)全力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从现在开始,全市各地要继续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以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一畅两会”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五项整治”。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要加大夜间“错时”检查力度,落实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顺利疏散逃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面落实“一条高压线”(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三条铁规”(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冬防工作中排查出来的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后才允许恢复营业。

(四)加强农村冬季防火工作,扭转农村火灾多发势头。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比较薄弱,农村火灾四项数字比例仍占火灾总量的60%以上。在冬防工作中要重视农村这个重点。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的意见,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村民居住的村庄消防管理,落实生产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遏制“连营”火灾的发生;加强农村乡镇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是要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镇、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的监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落实乡镇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对辖区内出租屋、小旅馆、小商店、小娱乐场所、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监管,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形成冬防工作强大声势。各地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一是要开展大宣传。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同时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消防知识纳入文化下乡活动内容。二是要开展大培训。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督促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一要落实好执勤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合同制消防员、专职消防队、消防监督协管员和消防保安队伍建设。二要落实好执勤装备。及时补充、更换器材,随时保持良好的执勤战备状态。三要落实好灭火演练。各种消防队伍要根据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强化疏散救人和灭火实战演练。同时要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形成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抓好落实。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社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组织专题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出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召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推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部署推进。各地要抓住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整治。要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及时报送情况。为更好的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地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县(市、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2007年12月20日和2008年3月20日前报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普铭,联系电话:8177904,传真:817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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