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83号
颁布日期:2015-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议题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是市政府实施集体领导的决策性会议,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非常必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2.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调整事项,财政预算安排、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及其调整事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3.审议全市城乡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及其调整事项,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其重大调整事项;4.审议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5.审议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6.审议上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以及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7.听取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情况汇报;8.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及奖惩事宜;9.讨论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议题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市长、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项;2.会前未经协调形成一致意见或未按要求履行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示听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事项;3.不涉及全局、没有明确意见、准备不充分的议题;4.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办公会议已作过安排部署的事项,涉及落实事宜的不再提交常务会议审议;5.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事项;6.属于市级领导(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直接研究解决的事项;7.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问题。

二、规范前置程序。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部门在会议召开之前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征求意见。根据议题涉及范围,议题承办单位应征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其中,涉及经费事项的,必须征求市财政部门的意见;涉及机构与人员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必须由市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涉及奖惩事项的,必须征求市人力资源、财政、公安、计划生育、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陇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会前履行公示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会前协调。如议题涉及县区事权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部门和单位,议题承办单位须事先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的意见,主动进行衔接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确实协调不一致的,应如实报告市政府,并列明相关部门的不同意见及理由,提出明确的决策建议,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牵头召开协调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副市长亲自召开协调会议,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和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方可上会。

(三)议题申报。会前协调程序完毕后,由议题承办单位填报《陇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送议题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议题正式文本及相关附件一并送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审查,重点对议题文件的程序关(议题征求意见及沟通协商情况、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行文关(文体、行文关系是否正确等)、政策关(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是否与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一致等)、文字关(层次清楚、逻辑性强、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无错别字,提出的措施和要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等)进行把关,审核签字后报送分管副市长审核签字,分管副市长或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审核签字前要向市长进行汇报说明,以便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由相关秘书科室负责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收集审核汇总,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对议题材料再次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主件、说明、附件“三件”齐全规范,同时拟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单,连同议题材料一并呈报市长审定。

(四)材料准备。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通知议题承办单位按统一规范格式和要求份数印制材料,并至少在会前1天将议题材料呈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充分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三、提高会议时效。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每次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不超过10个,收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前,超过收集时间的议题不再列入本次常务会,顺延至下次常务会。会议中议题汇报单位重点汇报起草原因、起草依据、议题要点、请示事项,做到言简意赅、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时相同意见一般不再重复,已参加过会前协调会议的单位,若无不同意见或新的补充意见一般不再发言。

四、严明会议纪律。市政府常务会议列席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可委托其他副职列席会议。除议题汇报部门负责人可带1名助手外,其他与会人员均不得带副职和随员。与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应关闭通讯工具,会议召开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会议室。列席人员应按议题顺序和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在候会室候会,由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议题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注意保管文件材料,标有“会后收回”或有密级的文件,会后应退还会务工作人员。

五、抓好督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定上报、下发的文件,原则上在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OA办公系统任务平台即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要在确定的时限内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跟踪督办。各有关单位要在下一次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一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向市政府秘书长书面报告,确保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陇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http://www.longnan.gov.c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35532&ClassID=12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4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