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建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黔府办函〔2015〕82号
颁布日期:2015-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建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5〕82号

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基础上筹建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期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要积极支持筹建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做好筹建及申报、评估工作,适时组织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二、省水利厅要加强对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制定并落实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学院在筹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四、筹建期满后,由省水利厅、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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