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秦政办〔2008〕18号
颁布日期:2008-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秦政办[200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08年2月2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林业局武国堂局长宣读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200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情况的通报”省政府张和副省长就做好春季防火工作讲了意见。现就贯彻全省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

入春以来,我市无雨无雪,林区林缘柴草干枯,火险等级偏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春节前后,我市的抚宁、卢龙、山海关等县区都曾发生森林火情,个别县区由于林火频发,已经严重地干扰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到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和当地的社会稳定。其中抚宁县留守营镇的樊各南村和茶棚乡的马各庄村发生的山火受到省林业局的关注,就此省林业局对抚宁县政府提出了批评。上述情况表明,我市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对此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防火工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切实担负起行政领导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对防火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管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检查、督导、调度指挥;要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干部考评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森林防火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落实和解决好森林防火的相关问题。

三、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目标

全面落实河北省2006—2008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是省政府对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也是硬性指标。对此,各级政府要结合贯彻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反复学习、逐条对照、逐项检查,找出差距。按照河北省林业局的考核通报,我市应着力抓好专职护林员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要按照每千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要求,配齐专职护林员,要按照县级要建立1—2支以上专业扑火队伍,乡镇级建立1支30人以上半专业扑火队伍的要求,组建好县、乡两级的扑火队伍。已经组建的扑火队伍,要加强培训、完善制度、配备装备、落实工资报酬。至今未组建扑火队伍的县区和乡镇要限期完成建队任务,要把是否认真落实省政府的责任目标上升到讲原则、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要把做好防火工作做为保平安、保稳定、保资源的首要任务去完成。

四、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春防期间的各项工作。

近期,我市气温逐渐上升,农事活动将全面展开,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已进入攻坚阶段,对此,各级政府和防火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超常措施,抓好防火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一是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攻势。从3月初开始,要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介绍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扑火知识,报道典型火灾案件,以案示法。各林区乡镇要利用乡村广播、版报、文艺演出等宣传手段开展防火宣传,要组织林区中小学生与学生家长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广泛发放森林防火传单和明白纸,在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标牌、在林边刷写宣传标语,通过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

二是逐级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市防火办将组织专门人员对防火任务较重的县区,逐县区逐乡镇进行检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对所包县区的防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防火办。各县区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县级班子分工包片,逐乡镇、逐场的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在督查活动中要重点检查各级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是否清除、扑火准备是否充分、各项防控措施是否到位。要通过督导检查,组织林区群众开展清坟边、清地边、清林边、清矿边、清隔离带等五清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落实和解决关键问题。在当前的防火工作中要突出解决好三个关键问题,一是落实护林人员和巡逻队伍,解决好用火有人管的问题;二是落实火情监测人员,解决发现火情有人报的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扑火队伍,解决林火有人扑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和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做为重要的督导内容、逐乡、逐村的解决落实。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监察、公安等部门认真落实《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隐患不报、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加大对火灾肇事人员的打击力度。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抓好扑火救灾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努力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对影响较大的火灾案件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要通过火灾案件的侦破教育群众,震慑罪犯。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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