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文号:市政发〔2007〕133号
颁布日期:2007-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

市政发〔2007〕133号2007年10月9日

《西安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我市的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创新型西安”、“和谐西安”建设和增强城市竞争力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主要目标:

(一)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通过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逐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公民具备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二)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稳步推进,全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公众科学素养显著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经常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显著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创新型城市体系基本建立,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二、任务及责任

为了切实做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能,实施《纲要》的重点行动和基础工程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将科学教育贯穿于学龄前至高中的各个阶段,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科学教育中的作用。

提高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学校布局,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

开展课外、校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要宣传科学发展观,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办好“青少年创新大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扩大未成年人的科学视野,培育未成年人的创造意识,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家庭成员,尤其是母亲的科学教育,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结合城市公益设施布局和建设,配套完善青少年活动设施和场所。健全市、区县两级青少年宫、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等,加强以上设施和场所的科学教育功能。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团市委作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社科院、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二)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函大”、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基地。

广泛开展“三下乡”、“科技之春”、“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破除封建迷信,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加强针对农村妇女的科学普及。进一步开放城市文化科技资源,积极开展文化科技扶贫活动。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科普示范体系。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科普示范区县、乡(镇)、村、户建设活动。加强各级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建设。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设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依托中小学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文化站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构建图书阅览室、培训室和综合活动室“三室一体”的文化设施网络。在全市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即建设乡镇科普活动站、村科普宣传栏和村科普员。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科协作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三)组织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把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对劳动者的科技教育培训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合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要求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和教材,以及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大力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推动企业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的提高。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

加强各级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建立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开展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使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

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和完善面向市民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加强针对老龄人口的科普教育宣传,老年大学开设科普课程,提高老年人活动中心、星光之家等服务设施的科普功能。

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作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四)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应体现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应把科技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考核指标中。

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与培训。各级组织、宣传、科技、人事等部门分层次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素质列入培训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和干部学院(校)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各区县每年举办面向领导干部的科普讲座。组织公务员参与我市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编辑出版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各级政府网站开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

强化机关文化科技建设,提高机关整体文化科技素质水平。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推进政府绿色消费,建立资源节约体系,创建机关品牌。

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作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社科院、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五)认真抓好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建设。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轮训和城镇科学教育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实施城乡科学教育教师互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科普讲师团,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倡导中小学聘请著名科学家、工程师、学者担任校外科技辅导员。

加强科学教育教材的完善及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的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增强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作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六)认真抓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设。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和国外优秀作品的引进。把科普作品纳入有关新闻、文化等评奖范围,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把科普作品纳入科技工作者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资源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通过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的有效合作,加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引进国外优秀作品,借鉴国际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征集和推介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落实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作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社科院为责任单位。

(七)认真抓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通过公共传播平台扩大科技传播力度。市级电视台开通科技频道,广播电台开通科技栏目。主要报刊开设科普专栏,各区县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有固定的科技栏目和专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创建一批特色优秀科普节目、科普网站和科普期刊,形成一批我市的科技传播媒体品牌。

推动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积极培育科普文化市场,尽快形成科普文化产业群,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

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结合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各类媒体要加强科学宣传与普及,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充分利用网站(页)、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科学教育与宣传。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各政府部门及企业网站,应结合自身业务,增加面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科普内容。培育、扶持若干对公众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作为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信息化办公室、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八)认真抓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切实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并建设西安科技馆,有条件的区县要力争建成有特色的科普活动中心;以市科技馆和图书馆为核心,加快市、区县、社区(镇乡)三级科普设施、科技展馆体系和图书馆体系建设。在城乡社区改造并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增强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增强社区科普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

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加快建设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科协作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推进《纲要》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工作,市政府已成立了西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岳华峰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小六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副主席李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组,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贯彻实施《纲要》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纲要》实施工作中的意见、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对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表彰奖励,表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提出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提出并研究年度工作计划。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纲要》实施工作组织机构,并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要统筹《纲要》在本地区的实施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表彰。

(二)完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科普法》和《纲要》,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鼓励科普产品创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研究提出鼓励支持广播、电视增加科技节目播出量,进一步提高节目质量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科普活动、开发兴办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事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城镇社区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科普工作力度的相关政策措施。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作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

(三)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十一五”期间,全市科普经费投入人均不低于0.4元。对于国家、省上有配套经费资助的大型科普项目,市级财政适当予以资助。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泛倡导捐资赞助,开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师范院校开设科学教育专业,培养专业科学教育教师;积极培育发展科普创作队伍,发现培养创作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动员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产品创作活动;支持科技社团的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调动科技人员、大学生、传媒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并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准。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科协作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

(五)做好监测评估。做好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纲要》实施工作的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结合西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质状况调查。

此项工作由市科协、市科技局作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及进度

《纲要》的实施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因此,要强化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要与全市保持一致,并加强所属各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纲要》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年度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确定工作切入点,组织开展主题科普活动,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逐步提高。

实施《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进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阶段(2007年)

1.建立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2.开展广泛宣传和社会动员。

3.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4.推动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研究制定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2009年)

1.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具体实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落实。

2.落实政策、投入、队伍建设等相关保障措施。

3.研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积极推进实施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

1.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2.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表彰。

3.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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