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国认实函[2009]101号
颁布日期:2009-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9]101号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你局负责筹建的“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质检科[2006]271号)已按要求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了我委组织的评审和验收。现对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一、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检验产品为纸制品(详细内容见授权证书附表),授权证书编号为:(2009)国认监认字(397)号。

二、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当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

三、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四、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五、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领取授权证书及印章。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