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海洋局 科学技术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等重要指示精神,阶段总结《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实施成效,部署科技兴海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推动科技兴海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国家海洋局和科学技术部定于2014年12月29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29日(周一)9:00召开,时长约1个半小时。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设1个主会场和16个分会场。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西直门宾馆会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72号,010-66001118)

分会场:各沿海省市联通公司视频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等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实施情况通报;相关省市、基地和企业代表发言;科技部、海洋局领导讲话。

五、会议代表

主会场:海洋局和科技部领导,全国科技兴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京津地区海洋局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科技处处长,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科技兴海基地代表,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代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海洋项目、海洋公益专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和海洋能专项的在京企业代表,6个海洋经济示范省骨干企业代表,典型发言代表以及受邀新闻媒体等。

分会场:沿海省市海洋厅(局)、科技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技处处长,沿海省(市)科技兴海领导小组成员代表,京津以外的海洋局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科技处处长,省市海洋高技术产业园、基地(园区)代表,涉海院所、高校代表,海洋骨干和科技企业代表等。

六、会务工作

主会场会务由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负责,分会场由各沿海省市海洋厅(局)协调安排并组织有关单位参会。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由参会单位自理。请受邀到主会场参加大会的部门和单位,将出席会议的领导与代表名单以回执形式于12月22日17:00前传真至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李志022-27526759,022-27367824(传真),15022467661(手机)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宋杰010-68047664,15022467957(手机)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王源010-68048853,15001034269(手机)

附件:1、全国科技兴海大会主会场代表名额分配表

http://www.soa.gov.cn/zwgk/gjhyjwj/hykj_253/201501/P020150108596667379973.doc

2、全国科技兴海大会主会场代表参会回执

http://www.soa.gov.cn/zwgk/gjhyjwj/hykj_253/201501/P020150108596667421762.doc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部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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