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48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48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立项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规划工作计划书缺少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缺乏必要的图纸、遗址现状照片和经费预算,我局暂不同意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规划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前期勘察,明确独石仔洞穴遗址的保存现状,科学分析影响遗址安全的主要因素,补充说明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二)进一步加强独石仔洞穴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和研究工作,明确遗址分布范围、布局,为保护规划编制和后续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三)补充说明遗址现有保护区划、管理机构及保护利用的基本情况。

(四)补充必要的图纸和遗址现状照片。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