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博物院院藏潘玉良油画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安徽博物院院藏潘玉良油画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1148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安徽博物院院藏潘玉良油画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皖文物博[2011]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细化保护修复方法和材料,并做好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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