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关于欧委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关于欧委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

2009年3月17日,欧委会发布一项决议,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的产品投入市场;对已经存在于市场上的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必须从市场中撤回,并从消费者中召回;消费者必须获知该产品的风险。

为此,质检总局提醒出口欧盟的企业、贸易商,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相关决议详见欧委会官方网站:eur-lex.europa.eu。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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