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卷《中国教育年鉴》撰稿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教育年鉴》是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性年鉴,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做好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真实记录。为做好《中国教育年鉴》2015卷的撰稿工作,现就撰稿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撰稿重点

深入反映2014年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国、依法治教,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展现出的新风貌。

二、撰稿要求

1.着重反映教育战线的大事、要事,选择最能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教育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和创新成果。

2.年度日常事务和一般性工作不列入。

3.条目应一事一题,文字应简明扼要。

4.文中数据应确保准确。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稿件不超过10000字;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各高等学校稿件不超过4000字;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稿件不超过5000字。

6.为避免条目出现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各单位撰写的稿件要由分管年鉴工作的负责同志审定。

三、撰稿格式

1.用word程序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页面下端中央。

2.标题:一级标题用一号宋体字,二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

3.正文用小三号宋体,字形用“常规”,字间距用“标准”,行间距用“单倍行距”。

4.每个条目前空两字符,条目名称置于[]括号内,括号内文字用黑体,括号与条目正文间空两字符的距离。

5.稿件须有撰稿人、审稿人署名及联系方式,并注明联系人及样书和稿酬的邮寄地址。

四、截稿日期

2015年3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

邮编:10008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822967508229675282296753

传真:010-82296751

联系人:李挥13901357387

刘宁13021191888

刘洋18611633636

宣传彩页联系人:赵雷钢张梦雪

电话:010-88572192

传真:010-88572001

请各撰稿单位高度重视《中国教育年鉴》的编纂工作,加强对撰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稿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按时交稿。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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