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创办《百年》杂志并作为其主管单位的批复

颁布单位:民政部文号:民函〔2016〕46号
颁布日期:2016-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同意创办《百年》杂志并作为其主管单位的批复

民函〔2016〕46号

中国殡葬协会:

你会《关于创办<百年>杂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创办《百年》(备用名《生命文化》、《殡葬博览》)杂志,并设立《百年》杂志社作为该杂志的出版单位,由民政部作为该杂志的主管单位。请你会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并切实履行好主办单位职责。

民政部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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