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我部定于2015年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9日至5月17日,共9天。

二、宣传内容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宣传:

(一)技工院校招生政策。主要包括:国家促进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助学金、免学费等优惠政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技工院校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等情况。

(二)技工院校办学情况。主要包括: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专业设置及特色、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设备设施、校园文化、育人理念、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三)技能成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技能成才的典型案例,获得各级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等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等。

(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对技能人才队伍的强劲需求;国家和地方在创新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

三、宣传方式

(一)开展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牌、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采取政策解答、新闻发布、专题采访、绝招绝技展示、制作公益广告、在线访谈、在线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媒体宣传。

(二)开展集中宣传。将5月9日至10日(双休日)定为“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依托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场所统一举办“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对技工院校进行全方位集中宣传。

(三)开展专题宣传。可以组织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技能人才代表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组织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宣传校企合作办学优势,在全社会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引导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四)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期间,各技工院校要举办校园开放日,开展职业体验活动,面向社会展示技工院校校园文化和育人理念。要充分利用学校专业优势,联合企业共同开展招生就业咨询、职业礼仪展示、汽车使用与保养知识推广、家电维修等体验或便民服务活动。要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领导亲自挂帅,成立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到初中、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并给予专门经费和人员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活动。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提纲和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各技工院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深入浅出,创新宣传形式,注重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在宣传过程中,要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可参考本通知所附宣传口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清晰易懂、符合本地区语言习惯的宣传口号,提高全社会对技工院校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四)注重上下联动。为更好地做好宣传工作,我部组织开展了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征集活动,优秀宣传画作品将提供给各地、各技工院校免费使用,请于4月24日后从我部官方网站职业能力建设司子站(www.mohrss.gov.cn/zynljss)和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下载。同时,我们还制作了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宣传画,近期将免费提供给各地、各技工院校使用,各地可根据地区实际,制作反映本地技工院校发展特色的视频宣传片。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关于技工院校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方面的素材,以便向中央有关媒体和部属媒体推荐报道或在我部官方网站展示。活动总结请于5月底前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李京

传真:010-84208452

附件: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doc

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504/P0201504205977588257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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