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十二届)进出口政策及海外市场说明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第十二届)进出口政策及海外市场说明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2016年(第十二届)进出口政策及海外市场说明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企业研判形势、了解政策、把握全球市场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我局定于2016年1月8日-10日在北京举办“2016年(第十二届)进出口政策及海外市场说明会”。有关安排如下:
【会议内容】
第一部分2016年进出口形势及政策调整
(一)2016年进出口形势、我国主要贸易政策及调整
主讲:商务部外贸司
(二)2016年海关监管与促进的主要措施
主讲:国家海关总署监管司
(三)2016年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主讲: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四)2016年外汇管理政策及跨境资本监控
主讲: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
(五)2016年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的汇率走势分析
主讲: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专家
(六)2016年全球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发展趋势及企业应对策略
主讲:商务部条法司
(七)引导和鼓励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
主讲:商务部对外合作司
第二部分2016年海外市场环境、市场潜力、销售渠道、竞争趋势分析
(一)美国市场
主讲:商务部美大司
(二)欧盟市场
主讲:商务部欧洲司
(三)东北亚市场(日本、韩国、朝鲜、蒙古等)
主讲:商务部亚洲司
(四)东盟市场
主讲:商务部亚洲司
(五)俄罗斯市场
主讲:商务部欧亚司
(六)拉美市场
主讲:商务部美大司
(七)非洲、西亚市场
主讲:商务部西亚非洲司
(八)南亚市场(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
主讲:商务部亚洲司
第三部分行业进出口政策、焦点问题、发展趋势(按行业分会场进行)
内容:1、各行业全球市场发展趋势
2、各行业相关政策调整
3、各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主讲:商务部外贸司、优秀企业家
第四部分热点聚焦
(一)“一带一路”最新进展与相关政策
主讲: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
(二)“TPP、TTIP、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中国企业的机遇和挑战
主讲:商务部
(三)用互联网+,改造传统企业
主讲:知名企业高管
【参会须知】
会议具体事项交由北京国培商务研究所负责。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报名。详情请见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网站:http://tdb.mofcom.gov.cn
会议时间:2016年1月8日-10日(三天),7日报到
限额人数:500
地点:北京
联系方式:
会务组
电话:010-51661169传真:010-6444624164446240
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刘继东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电话:010-64404614传真:010-64515233
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李卫军
参会注册表.docx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jinckxx/201511/20151101160939.shtml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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