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榕政办〔2009〕203号
颁布日期:2009-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9〕203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好今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考评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近几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指标的考核,也都将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案卷情况作为主要的考察内容,其评查结果将直接影响我市绩效评估的总体成绩。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下发的绩效评估标准,今年省政府对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查,主要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现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自查,凡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整改。

市政府法制办将于今年11月下旬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抽查,重点评查省政府法制办确定抽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因组织不力、存在案卷质量问题影响我市绩效管理指标考核结果的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将予以通报。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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