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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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政综〔2013〕3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暂行方案
近年来,随着南平市本级三大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针对园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积极实施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暂行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市、县(市、区)联动开发建设体制,组建市、县(市、区)共同出资的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采取股份配比、收益共享的方式,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园区管委会(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发建设公司和所在县(市、区)政府三方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
二、体改意见
1、机构设置、职能及其相互关系
园区管理机构实行“管委会(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发建设公司”的架构,人员精简,体现“小机构、大服务”的要求。
园区管委会(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职责:主要负责实施市委、市政府有关园区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措施;组织园区招商引资及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园区所在地政府共同负责对入园企业进行审查把关,并提供项目申报、审批等服务;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目标责任管理和审核把关,承担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保工作。
开发建设公司职责:主要根据授权从事园区土地及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园区内的各项经营性设施和公共设施;以公司名义开展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物业管理等经济业务,形成既有现金流,又有固定资产的实体公司;以实体公司为主体,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方法,为园区开发建设提供资金;参与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所在县(市、区)政府职责:主要负责园区征地拆迁、社会管理及项目服务工作,参与园区的招商引资,并与园区管委会共同对入园企业和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引资项目认定及优惠政策确定等工作。
园区管委会与开发建设公司的关系:开发建设公司是委托园区管委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园区的经济实体,受园区管委会和市国资委双重领导,以园区管委会管理为主,执行落实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具体事务。
园区管委会与所在县(市、区)的关系:园区管委会和园区所在县(市、区)要在园区行政事业方面的管理上按各自职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园区所在县(市、区)原则上不再设立开发区。
开发建设公司的设立:开发建设公司由南平市本级(园区管委会作为出资人)和园区所在县(市、区)共同出资设立,园区及所在县(市、区)工业园区的现有资产,经评估后统一划入开发建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以评估后的资产作价注入,股份按照市本级和园区所在县(市、区)51:49比例持有,双方照此比例承担出资责任和债权债务。
2、投融资体制
园区开发建设融资可采取财政支持、各种金融机构多种金融产品融资等方式;可按照园区功能分区,科学有序地开发商住用地,通过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实施“以商补工”,以弥补园区建设资金的不足;也可结合园区的开发建设,由园区公司投资建设科技产业孵化器基地、加速器基地、标准厂房、商住用房等设施,进行资产经营抵押融资。
3、安置征迁机制
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按目标责任制要求全面负责,实现征迁工作“责、权、利”的统筹统一,费用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征迁工作要注重把当地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力争做到先安置后征迁。除按规定标准给予统建安置房安置和征迁补偿金外,还可确定少量比例用地作为被征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发展用地,生产生活发展用地由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由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统一组织建设经营性用房(标准厂房或经营性配套用房),被征迁群众分别以一定价格按照征迁面积比例认购经营(对自主经营有困难的可由园区或所在乡镇、村集体按照一定价格统租后出租),以保证被征迁群众今后有固定的资产收益,从而使被征迁群众居有其屋、商有其业、财有其源,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转变。
4、招商引资与财税分成方式
园区管委会(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都要积极参与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鼓励管委会(包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各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参与园区招商引资。实行园区与所在县(市、区)招商项目的财税分成体制,园区范围内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兑现对入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后,统一按照市本级与园区所在县(市、区)51:49的比例分成。园区原企业和搬迁入园企业的税收以2013年为基数,基数部分按原有体制不变,超基数部分按本办法执行。
创造“飞地工业”模式,以“飞地模式”招引入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市直单位招引的,对招引的市直单位按注册资本金千分之五奖励;由县(市、区)招引的,所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兑现对入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后,实行招引的县(市、区)每年先行分成50%,剩余的50%由园区和所在县(市、区)按51:49的比例分成。
5、统计归口办法
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财税、重点项目、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剔除“飞地”方式引入的项目)等指标,按照两个渠道统计:一是按照属地原则,计入园区所在县(市、区)统计指标,以体现当地政府的业绩,调动当地政府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园区按所辖区域统计为园区的发展指标,作为检验园区工作成果的依据,不再重复统计进入全市指标。三是对以“飞地”方式招引入园的项目,招商引资成果计入招引县(市、区)的绩效。
6、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关系
园区是未来的城市,园区开发建设要按照当地城市规划建设的标准,注重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工商业用地都要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工业厂房也要进行立面审批,采取附带方案指标要求等办法进行工业用地招投标。园区开发建设除发展第二产业外,还要注重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一些生产性服务行业,注重发展一批满足居住需求的消费购物、休闲娱乐、商务活动和教育、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行业,注重引进一些银行、风投和基金等金融产业,注重园区的绿化美化,积极为入园企业提供方便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7、人才保障体系
园区要高度重视人才支撑和保障,以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高端人才。要积极构建孵化器、加速器,通过兴建孵化器、加速器等基地设施,吸引各类人才特别是闽北本地创业人才入驻,进行孵化培育,加速成长而后进入园区成为园区企业,从而使各种人才在园区创业有机会、事业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要培育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产业工人队伍,增强他们对园区的归宿感。同时要建设“人才公寓”,以优惠价格出租、出售给符合“门槛”条件的人才,“筑巢引凤”,留住人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平市本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制订加快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2、突出特色办园
要注重发挥园区所在地的资源优势,紧密围绕“做大规模、做优结构、做强产业”的园区建设主线,因地制宜、因“园”制宜打好各自的特色产品、特色产业、特色品牌,着力引进、扶持、发展符合各自园区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
3、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强对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工作评估,把实施情况列入相关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市、区)的考核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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