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依山靠海,地形独特,天气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是气象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力度的加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得到逐步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但还存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低,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有效搭建可靠实用、覆盖面广的气象综合信息发布平台,把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成集天气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农业农村政策、科普知识、政务公开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切实解决农村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及时发布农村气象综合信息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措施之一,以提高覆盖率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推动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气象服务体系。

二、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根据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气象、海洋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我市新一代天气雷达、边界层风廓线雷达站、海洋气象观测网、农村气象观测站以及灾害性天气易发区村级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公路、交通和气象部门要共同推进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点网络规划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主管部门要将热带气旋、暴雨、雷电、大雾、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切实提高我市防范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三、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建设。气象部门要有效提升增雨抗旱、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强旱情和作业条件的动态监测,及时启动、科学实施人工增雨抗旱作业。各地要尽快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系统,落实机构编制,健全完善军民联合、部门协作、沟通顺畅、高效安全的领导和组织管理体系。

四、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体制,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的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电台等社会公共资源,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即时插播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向全社会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的“绿色通道”,快速无偿地向气象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五、加快组织保障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优先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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