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3〕81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甘政发〔2013〕75号)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全年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宏观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大市级工业强市等专项资金向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改贴息等支持政策,做好规下企业入规工作,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切实抓好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签订的共计346亿元信贷协议的跟踪落实工作,力争全年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40亿元,同比增长40%。(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县区政府)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加快发展光伏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围绕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加快推进恒基伟业100兆瓦、艾力克100兆瓦、北京国能50兆瓦、中国风电50兆瓦光伏发电,三峡新能源金川区马岗49.5兆瓦和永昌县黄毛坡49.5兆瓦风力发电等在建风光电项目进程,做好金川集团公司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剩余100兆瓦并网工作,积极协调做好北京国能风光能源科技公司永昌露泉4.95万千瓦风力发电、协和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永昌西滩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力争再开工建设风光电50万千瓦,年内风光电并网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330千伏上河湾变电站、110千伏城北变电站建设,推进750千伏输变电第二台主变前期工作。认真落实以资源换装备的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艾力克光伏发电组件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江苏振发光伏产业园、中电电气光伏组件、西安东庆新能源支架等项目尽快入区开工。(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开发区管委会、金昌供电公司、县区政府)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荐企业产品申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紧盯节能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建筑行动等五个领域,做好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等项目的谋划和申报工作,大力争取节能减排环保项目和资金。加快燃煤机组脱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重点实施海诺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瓮福公司节能改造、金铁集团烧结脱硫和粉尘治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河西堡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积极争取河西堡镇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农村连片整治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工业企业中抓好高效煤粉锅炉和高效电机的改造提升,抓好煤粉站等配套项目建设;在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动环保节能产品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及节能产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县区政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促进信息消费升级。围绕创建国家“智慧城市”,加快制定建设规划,积极推进4G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企业”和“三维数字社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程,积极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研发企业,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建立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区政府)
(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和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老工业基地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和资金,确保如期完成200套廉租房、2100套公共租赁房、2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
(六)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和省上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全省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积极构建“一带两轴四区二十片”的城乡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一带”指金永城镇带;“两轴”指西陇海兰新发展轴、金武发展轴;“四区”指金川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区、河西堡镇城乡一体化发展区、永昌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区、朱王堡镇城乡一体化发展区;“二十片”指以中心村为中心的二十个村庄发展片区),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市发改委、县区政府)
(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金融十条”),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抓好与中行甘肃省分行、光大银行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及贷款项目对接工作。重点抓好20家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工作,争取做好城投公司“2013金昌建投债”发行工作。力争甘肃三洋金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宇恒镍网公司2016年前上市。力争金融机构贷款净增额达到45亿元,增长率达到26%。贷款累放额达到195亿元,其中发放涉农贷款68亿元,同比增长27%;重点项目贷款10亿元,同比增长30%。(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金昌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市投融资办公室)
(八)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促进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信息资料移交、核查、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我市试点工作与全国试点同步运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九)贯彻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争取进入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和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抓紧研究制定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总体方案,重点做好城区老工业区出城入园搬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城市功能完善、国企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市工信委、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建设局、金川集团公司)
二、加强要素运行调度,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快工业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市县(区)和6户“全省百强企业”实现数据联网。认真落实市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建立“一企一策”保增长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的监控和服务,按月通报县(区)和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运行检测分析。(市工信委、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县区政府、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公司)
(十一)强化企业协调服务和内部管理。尽快建立重大项目互保共建和工业企业互为市场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市内大宗产品和重点企业产品推介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拓市场、跑销路、争订单、去库存,确保企业满负荷生产,争取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促进新建成项目达产达标。积极协调做好企业运输保障,积极争取兰州铁路局对金昌货场的改扩建项目,全力协助做好太西煤金昌物流中心铁路接轨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看齐,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市工信委、开发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十二)大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尽快出台《建立工业循环经济上下游企业衔接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循环经济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企业互保共建、抱团发展。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抓好金川集团公司1万吨白烟灰综合利用、镍阳极泥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补链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色金属及深加工、冶金、硫化工、氯碱化工、氟化工、磷化工、煤化工、清洁能源、建材和再生资源利用等十大循环产业链,打造全国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利用示范城市、全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县区政府、金川集团公司)
(十三)推动重点产业承接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围绕“三大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引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力争承接产业转移到位资金达到117亿元,以后每年增长30%。加强工业园区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对承接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在安排用地计划时给予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转移项目,根据权限优先予以核准备案和支持。(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
(十四)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与企业共同投入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争取年内全社会科技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2%以上,年内市属重点企业都要挂牌成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加快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开发区科技孵化楼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窗口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力争到2015年末,全市共培育名牌产品5—8个,专利产品369件。(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十五)加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尤其是赋予开发区的管理权限,相关部门要尽快向开发区移交,确保迅速下放到位、落实到位。按照“一区三园”的发展定位,金川工业园要加快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及氯碱(硫酸)化工的发展,支持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河西堡工业园要加快硫磷化工、煤化工、氟化工、冶金等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铅酸蓄电池项目的引进落地。永昌工业园要扩大绿色农产品加工规模,提升加工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形成富民产业。开发区要严把入区项目用地投资强度,最大限度的集约用地;要统筹谋划,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活设施,抓好公租房、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电力、天然气、生产用水、蒸汽等生产要素的配套和供应。要做好园区企业和项目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和收费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县区政府、金川集团公司)
(十六)强化节能减排。突出工业、建筑、交通、农村、商业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六大重点领域,大力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重点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年内完成15万吨以下煤矿兼并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快对3万吨以下煤矿和市区分散小锅炉的淘汰步伐。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全面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评价考核制度,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范围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县区政府)
(十七)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大力实施金川集团公司第二个“环境质量三年提升规划”和河西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降污减排、降本增效,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双赢。认真落实国家环保部评审通过的《金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着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源地建设及生态保护、工业固体废物及重金属处理等九大重点工程,以创促治、以创促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力争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金川集团公司、县区政府)
(十八)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政策,禁止和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组织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大检查,做好困难企业的动态认定工作,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市监察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县区政府)
三、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十九)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立足“一区三园两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机制、经营机制、科技推广机制、政策保障机制和协调工作机制,编制完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优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观光等产业布局,加快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配套的经营管理中心、现代农业试验及创新中心、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园等研发中心,力争把清河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园打造为国家级循环农业示范园,把金川循环农业综合示范园、金昌现代畜牧循环产业园打造为省级循环农业示范园。整合市级财政农业切块资金和争取到的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科技示范设施等建设。(市委农办、市农牧局、县区政府)
(二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永昌县人均2.5亩、金川区人均2亩配水面积压减任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完成新改建日光温室1000座、食用菌棚1000座,新增塑料大棚0.5万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重点抓好永昌县养羊强县、金川区优质肉牛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完成新建万只羊场2个、千头牛场2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场)20个的任务。完成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永昌县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金川河河道治理等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县区政府)
(二十一)切实加强秋季粮食经济作物田间管理。完善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机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畜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秋季作物生产管理和畜禽补栏工作,全力落实各项增产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农业生产目标。(市农牧局、市气象局、县区政府)
(二十二)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快落实财政贴息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菜蓝子”工程、草食畜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政策,特别要深入贯彻《金昌市落实〈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尽快形成新的农业拉动力,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切实提高劳务输转率,力争完成劳务输转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1亿元。(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二十三)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每个乡镇培育一个设施农业示范点和一个示范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每个村建成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要求,重点扶持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做好23个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和注册工作,年内创建示范合作社12个。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全面推进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市委农办、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县区政府)
(二十四)大力促进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加快农贸市场和便民店、乡镇商贸中心和直销店、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业,积极实施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加快15个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项目进度,力争永昌正安蔬菜批发市场年内建成投入运行。(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县区政府)
(二十五)大力实施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将“双联”行动与扶贫开发深度融合,认真落实《永昌县扶贫开发三年计划(2013—2015)》,确保扶贫攻坚年度目标如期实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加大对生态移民搬迁的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永昌县政府)
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二十六)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尽快启动运行金昌大剧院,抓好骊靬文化产业园、北海子景区、市图书馆、市博物馆、金昌华轩欢乐谷青少年生存夏令营及县区文化中心等建设项目,做好电影《骊靬情》央视首映和电影院线放映工作,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加快县城至圣容寺旅游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精品旅游线路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确保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36%以上,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增幅均达到25%以上,旅游收入占GDP比重达到3%。(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县区政府)
(二十七)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抓好太西煤金昌物流中心、惠博物流公司物流仓储设施建设、金川区物流配载信息中心等物流项目,加快北京路大市场改造、金三角商厦扩建及天庆惠民综合市场建设等项目进度。(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县区政府)
(二十八)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引强入金、创业催生、助推成长、改制重组、平台集聚等“五大措施”,实施“百家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支持非公经济释放潜能、开拓市场,非公经济增加值增幅达到19%,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达到20.7%。(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县区政府)
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二十九)加快在建续建项目进度。严格执行市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制度,确保金川集团公司40万吨离子膜烧碱二期、30万吨PVC、30万吨铜材、3万吨系列铜盐等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力争宇恒镍网150万只圆筒印花镍网、扬帆飞翔100万只圆筒印花镍网、金雅德15万吨浓硝酸、金泥40万吨电石等项目年内投产,争取市区2×330MW热电联产、金泥16万吨干法乙炔、恒安电子科技单晶铜键合引线及微细电磁线制造、万隆实业10万吨无机纤维等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力争新建城市道路10月底前全部建成通车,新华路、北京路、建设路街景风貌改造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林水利项目、社会事业项目、旅游及商贸物流等项目全部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市发改委、各项目责任部门、单位和企业,县区政府)
(三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尽快开工建设海诺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江苏振发新能源光伏产业园、有色金属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标准化厂房等重点未开工项目。加快“引大济西”(含韩家峡水库)、甘电投金昌发电公司2×660兆瓦发电机组、2×100兆瓦光煤互补和金川集团公司6×35万千瓦自备发电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组建金昌市交通投融资公司,完成省道212线永昌至下四分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和312国道永昌过境段改造项目的可研等前期工作,确保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
(三十一)加强项目储备和争取。紧盯国家宏观政策、产业导向和投资需求,围绕“三大重点产业”、交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城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做好太西煤10万吨氧化镁、兰州至张掖铁路新增三四线、金山高速公路、城市防洪工程、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的谋划论证工作,做好乡村停靠站点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储备规模始终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
(三十二)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深入开展“千亿元”大招商活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联络员制,加快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做好西藏城投年产1万吨高纯度碳酸锂、山东台海集团新型特种合金材料和高端耐磨材料生产、青海物产集团年产20万吨多孔硝铵等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努力提高项目履约率,确保资金到位率达到30%以上。合理认定招商引资项目的主体单位,强化对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开发区管委会、市项目落地办、各相关部门、单位,县区政府)
六、加快城乡统筹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十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杭州路、福州路、新材料工业园区纵六路等城市道路建设,全力做好新华路、北京路、建设路街景风貌改造及盘旋路西南角改造、老汽车站改造和龙首新区龙首湖景观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市区热电联产管网工程、市行政中心等项目按期建成投用。抓好龙首新区和金水新区开发建设,加快限价商品房、公租房、公安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八冶科技大厦、金昌商会大厦等项目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兰州国芳置业金昌国芳万和商城建设,力争金武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加快金阿高速公路建设。(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县区政府)
(三十四)加强区域合作。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进一步深化金武区域合作,争取纳入兰西格区域发展规划,加大与友好城市和东部地区的交流合作。(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县区政府)
(三十五)进一步支持永昌县加快发展。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永昌县加快发展的意见》,以2015年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特别是加大农村道路扶贫攻坚力度,做好永昌县6个乡镇32个村的道路规划和编制工作,支持永昌县加快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永昌县政府)
七、抓好为民实事,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三十六)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省政府10项26件惠民实事和我市确定的13件实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加快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市理工中专迁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市五中建设前期工作,稳妥做好金川集团公司中小学校移交工作。全力抓好市人民医院迁建、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8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6个村卫生室建设等项目,加快市妇幼保健站迁建、金川区中医院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4000座农村改厕和50个“一村一场”建设项目、7个体育惠民工程项目、3个高标准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尽快做好青少年生存训练营主基地前期论证设计工作。大力实施“陇家福”工程,积极推进计生幸福家庭建设。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和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40元提高到280元,确保金川区双湾镇、宁远堡镇和永昌县朱王堡镇、河西堡镇实现城乡低保并轨,力争年内将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县区政府)
(三十七)促进创业就业。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强化技能培训,全年新增就业1.5万人,新增公益性岗位500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亿元,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500人、创业培训1400人,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三十八)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做好蔬菜、大肉等事关民生的重要商品储备,完善价格补偿联动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物价稳定,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
八、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增强转型跨越动力
(三十九)打造河西走廊工业示范区。抢抓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到点线面结合、近中远结合、经济贸易文化有机结合,大力实施千万吨固废综合处理、千万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加工处理、千万吨化工基地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电资源开发和千万吨煤炭资源集散加工“五大工程”,把我市打造成为河西走廊工业示范区,努力使金昌真正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平台。
(四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尽快启动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统筹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就业、教育、社保等问题,确保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抓好“城中村”改造、城郊村建设、“3331”土地流转模式的推广。继续抓好宁远堡镇、双湾镇、河西堡镇、城关镇、朱王堡镇等重点小城镇建设和乡镇驻地改造,加快高岸子、西坡、北海子、黄家学等城中村改造步伐。抓好永昌县城集中供热一期工程、110千伏新城子变等电网完善工程建设,加快县城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农村道路、农村人饮工程10月底前全部完工。精心筹办好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现场会。(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市建设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四十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以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为突破口,认真做好国家和省上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并对全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清理审核,进一步清理、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市编办、市行政审批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
(四十二)推动企业实施资本经营战略。继续深化国企改革重组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积极稳妥推进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已列入拟上市公司资源库的企业,在用地、用电、税收等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积极拓展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服务实体经济。(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相关部门和企业、县区政府)
(四十三)积极争取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3〕87号)精神,积极推进局域电网建设,争取将金川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列入全省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金昌供电公司、甘电投金昌发电公司、金川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
(四十四)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组织参加9月份在俄罗斯举办的甘肃产品展销活动,依托我市在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化工循环产品、特色农畜产品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提升产品出口竞争力。加快金昌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步伐,年内开展报关报检业务,进一步提高经济外向型程度。(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各有关企业,县区政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靠实领导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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