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1〕124号
颁布日期:2011-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百色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全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9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6号)以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近年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编制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和健全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原则。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2010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0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76起,其中:滑坡25起、崩塌40起、塌陷3起、地裂缝4起、泥石流2起、地面沉降2起。自然地质灾害共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2.76万元。其主要特点是: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占全年地质灾害总数的86.63%;滑坡次之,部分地区有少量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发生。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是降雨,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其中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约占9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9月)。

(二)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县(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

2.部分县(区)未将地质灾害专项防治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3.各县(区)普遍缺乏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4.部分县(区)各类报表存在填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或不规范以及多报误报地质灾害等问题。

5.群测群防中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备、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监测点缺乏系统的监测记录等问题。

6.未建立有效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7.治理进度缓慢。2010年规划纳入近期治理的116个地质灾害点,仅完成治理58个,正在治理38个,未实施20个。

三、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据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地震及人类工程活动。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市气象局降雨趋势预测,预计我市今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略偏多,降水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局部性,预计降水高峰月北部山区出现在6月份,其余出现7月份,发生局部性致洪暴雨的可能性较大,加上我市山区地形险恶,极易诱发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广西地震局2011年地震会商结论,今年我市地震活动水平为4级左右,为广西2011年度地震值得注意地区,特别是处于右江河谷断裂带周边的平果、田东等县以及右江水利枢纽水库、天生桥水库以及龙滩水库等一些大、中型水库库区周边比较容易诱发水库地震的地区,因此应注意这些地区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

3.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从城市、交通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今年百色—靖西、靖西—那坡高速公路以及云贵铁路沿线(尤其是移民迁建区)和各采矿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类工程活动轻微地区。同时,我市农村地区建房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普遍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与加载等问题。因此,今年我市广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的发生仍将较为频繁。

(二)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4—9月)。每年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期。同时,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我市地质灾害诱发的又一重要因素,而且一旦成灾,危害性极大。因此,各类对地质环境扰动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以整个施工期作为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分布特点,结合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2011年度降雨、地震趋势预测及各地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特点,预计我市今年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

1.平果至那坡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等碳酸盐岩分布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范围广泛,山体植被较差,大部地区碳酸盐岩裸露,岩溶发育,部分地区石漠化严重,山势陡峭,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植物劈根、强风等的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区内碎屑岩分布的地段,岩体表面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受降雨的影响,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在局部的地区也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2.凌云至乐业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右江区、凌云县、乐业县等碳酸盐岩分布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区域广,山体植被较差,大部分碳酸盐岩裸露,部分地区石漠化严重,区内山势陡峭,风化强烈,岩溶、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植物劈根、强风等的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区内碎屑岩分布的地段,岩体表面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带,受降雨等的影响,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局部山区也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3.右江区至隆林、西林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右江区、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等碎屑岩分布区,该区域地形切割较深,坡度陡,地面相对高差大,断裂构造发育,岩石较破碎,风化层厚度大,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受强降雨等的影响,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右江河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位于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右江区辖区内的右江两岸,该地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繁荣,为百色市的主要经济区。区内地形平缓开阔,现状发育的地质灾害较少。在丘陵地带,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段,形成一些不稳定斜坡,受强降雨等的影响,有可能发生小规模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在河流阶地一带,主要发生的灾害以河岸崩塌、滑坡为主,在煤矿开采区容易发生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5.主要基础设施地段。南昆铁路、百罗高速公路、坛百高速公路、隆百高速公路、百色水利枢纽、百色至乐业二级旅游公路、百色至西林、隆林二级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交通干线的高陡人工边坡地段,局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类型。

据统计,2010年全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1058处,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主要有: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分布于全市各县(区),受威胁人数达7.5349万人,潜在经济损失达7.9亿元。

(五)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

据调查,目前我市存在威胁人员80人以上、威胁财产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74处,受威胁2885户,共14081人,威胁财产17667.5万元(详见附件1)。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35处,以上易发区主要分布有群众住房、学校,总人数27084人(详见附件2)。该部分隐患点虽已开展了群测群防工作,但未能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工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尽快开展治理或组织搬迁避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期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移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编制和落实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同时,认真部署汛期监测与值班工作,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质准备,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汛期中,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气象局、水文局开展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所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交通、水利和移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同时将核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实施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在继续抓好2010年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同时,今年计划将77个重点监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1)治理项目及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治理经费补助,并按计划及时进行综合治理。

(三)完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四)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后期监测与维护。

市国土资源局要尽快研究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后期维护与监测管理办法,确保治理工程的有效运行。同时,各县(区)要在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后期维护与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后期监测与维护工作应由业主或防治项目的受益单位负责,由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责任人,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执行县(区)、乡(镇)、村、组、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和资金到位。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制定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灾害易发区域、时段和隐患点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构建监测员—村—乡—县(区)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乡村干部的作用,实行地方领导分片包干,部门负责,乡、村负责,一级包一级的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协调指挥部各组成机构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文件精神,组建县(区)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组建应急分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时,灾害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灾情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合作。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实施现场救治,同时履行好各自职责:

1.市应急办公室。负责汇集、通报险情灾情,协调组织开展救灾应急处置,做好信息沟通,确保政令上传下达顺畅,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治措施,组织应急防治和营运,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报灾信息。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作出有效的应急处置意见,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的气象预报工作。向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国土资源局、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气象监测预报情况。配合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实施现场救治。

4.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全市的水情监测,向市人民政府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雨情和水情资料信息,对辖区的水情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将辖区的水情监测和所属雨量站监测信息向市人民政府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

5.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制定水利设施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督促各县(区)做好水利设施的山洪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协调百色水利枢纽、那吉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设施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督促落实防治措施和加强工程防护。

6.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内群众居住地的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均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的结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

7.市地震局。负责提供防治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诱发地质灾害有无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并将监测预测信息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8.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根据群众居住点的分布情况,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而又不能实施治理的村屯,要及时对其进行调研、立项实施搬迁避让,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的工作,确保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医治。

10.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财政部门将管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1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市的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尾矿库、废弃石、土堆放点、采场和采空区的安全巡查及监测,防止采空区、采场的高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弃石、土堆放点因暴雨等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执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市旅游局。负责对全市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将排查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制定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

1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联系全市境内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公路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旅客及车辆安全。对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督促建设单位限时完成治理。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坛百高速公路、百罗高速公路、隆百高速公路、南昆铁路、百色至乐业二级旅游公路、百色至隆林、西林二级公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

1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境内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将排查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制定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15.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区)地质灾害受伤人员的抢救和灾害点区的疾病防疫工作。

16.市公安、电力、通讯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负责保障供电和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营,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四)加强搬迁与治理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治理的经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实施治理与搬迁避让工程。对2010年以前中央、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要逐项逐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上报工作;执行月报、季报、年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情况统计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要求各县(区)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安排受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治理难度较大的农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明确各隐患点的责任人员和监测人员,层层落实防治责任。执行县、乡、村、组、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损失。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或组织搬迁。对暂不能实施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警戒区域,予以公告,并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

(六)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经费保障机制。

市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实行监测人员交通、通讯、监测劳务等费用补助,根据事权财权的划分,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标准由所辖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承担所需费用,每个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为1~2名(聘请当地的村干或村民),补助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各县(区)要切实解决汛期值班人员和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汛期值班经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的监测经费和通讯经费,强化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所需经费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自治区规定由各级财政分别落实。通过对监测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监测人员经费到位、工作到位、监测到位和责任到位。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的力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电台、新闻网站等,采取播放专题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常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驻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等单位负责授课,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救灾能力。

附件:1.百色市2011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百色市2011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易发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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