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防政办发〔2009〕174号
颁布日期:2009-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防政办发〔2009〕174号

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9〕1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

旅游厅际协调会议的会议纪要

桂政阅〔2009〕177号

2009年9月14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张振东副秘书长在南宁主持召开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假日办及各成员单位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的准备情况汇报,就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自治区假日旅游厅际协调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区上下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紧紧围绕“四保”的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增长,总体形势好于预期,呈现出“逆势而上、平稳增长、全面向好、成效逐显”的好势头。我区旅游业也经受了金融危机、甲型H1N1流感、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全区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刺激国内消费、拉动内需中的综合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撬动旅游市场,全区旅游业平稳发展,实现了国内旅游增幅稳定,入境市场降幅得到有效控制并出现了逆转上升的势头,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1至6月,全区接待游客5638万人次,同比增长14.2%;旅游总收入325.5亿元,同比增长23%。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的结果。

为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责任感

假日旅游是国内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黄金周是出游规模最大的旅游黄金周之一,是保障我区旅游工作全年取得成效的重要时段。“十一”黄金周和中秋节即将到来,时间集中、游客集中、服务集中,全区旅游又将面临严峻的综合考验。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从上半年我区的旅游形势来看,我区旅游业的发展势头良好,黄金周和小长假旅游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抓好黄金周对旅游业的全年工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决不可忽视。春节黄金周7天,全区14个城市接待游客总人数342.13万人次,同比增长22.85%,比历史上最好的2007年增长11.63%;旅游总收入12.93亿元,同比增长31.72%,比历史上最好的2007年春节黄金周增长15.19%。今年的“五一”小长假,全区各市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明显增长,其中桂林等城市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同比增幅均超过20%。这种好的局面也必将在“十一”黄金周中得到进一步体现。今年国庆、中秋两节叠加,总天数达8天,被称为“史上最长的黄金周”,又恰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这就使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意义更为重大,对促进国内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井然以及促进全社会的稳定,确保全年旅游工作目标的实现,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这一机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落实安全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推动我区旅游业树形象、出效益、上台阶,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喜庆团圆,欢乐祥和的长假。

二、抓好安全,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万无一失

当黄金周到来时,保安全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任务。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黄金周旅游的成功。据预测,今年“十一”长假可能迎来我国公民外出旅游的高峰时段,同时,这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加之目前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防控形势严峻。为此,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作为旅游工作的第一要务,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一定要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始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各种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层级负责制、业主主体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严禁以会代管、以文代管,严禁以安排落实安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安全面前无小事、怎么讲都不过分、怎么抓都不过头的思想,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做好“四个到位”,即安全预防工作措施要到位、各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到位、日常监控要到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到位。会后要按“四个到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和解决突出的问题,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景区浏览安全、饮食和住宿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特别要强化对驾驶员、旅行社领队、导游员等一线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在增强他们安全意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熟练掌握安全防护、紧急情况处置及救援等各种技能,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二)要做好旅游安全大检查。“十一”黄金周之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旅游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内河、湖泊、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漂流、登山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游乐场所;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旅游观光设施、旅游节庆场所等,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预防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是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和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组织力量清除障碍;游轮、游艇等水上旅游船只,要严格执行下水审批制度,并做好各种应急救护准备。要及时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等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引导游客安全有序游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及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卫生事件。

(三)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急应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特别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必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类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景区游客流量预告、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有相应的措施来保证,一旦发现问题,能够立即启动预案,在最快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大情况报小情况等现象发生。

(四)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发生安全事故、引起不良反响的,要一追到底,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迁就。

三、优化环境,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区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旅游、工商、公安、卫生、物价、质量监督等部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一)要净化旅游市场。要加强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行为和坑骗欺诈游客的行为,全面整治景区周边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

(二)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哄抬物价和“零团费”或“负团费”。要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购物欺诈、非法从事导游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对“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要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工作,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三)要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交通部门对施工路段要进行认真的排查,节前能完工的要抓紧完工,不能完工的要暂停施工,并要派专人疏导,保障畅通。收费站要增加人员,增加车道,减少收费等待时间。公安部门要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巡查,避免道路堵塞。

(四)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理性消费。

四、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十一”黄金周客流量大,高端客人多,辐射面广,是展示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形象的大好时机,也是对我区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的一次严峻考验。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倡导诚信旅游,通过周到、细致、满意的服务,展示我区良好的对外形象。要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旅游服务评议活动,对旅游服务不到位、游客意见大的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坚决取消,该通报批评的坚决通报批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事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提升窗口行业的文明程度。“十一”前,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和导游员进行一次普遍文明服务教育,提高涉外窗口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旅游娱乐活动,拉长服务链条,提高服务品位。

五、借时造势,努力宣传和展示广西形象

“十一”黄金周是宣传旅游的大好时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十一”这一难得的机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全方位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要充分发挥媒体第一推介力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扩大广西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研究并策划组织一批层次高、影响大的宣传报道;要注意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加强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前后的旅游信息预报通报工作,正确引导游客出行,并及时报道黄金周期间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质量等工作,营造良好旅游氛围。各地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有影响的旅游促销活动。旅游城市要在主要口岸、交通主干线及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发布广西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全区旅游宾馆特别是高档旅游宾馆、旅游服务中心、游客咨询中心等游客集中的场所,要免费赠阅旅游宣传资料,进一步树立广西良好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六、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在过去的黄金周中,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为全区假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我们要继续发扬不畏艰辛、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全区上下形成统筹有序的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再打一场攻坚战,保障“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假日旅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有全局观念,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自治区假日办要求,逐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强化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好旅游交通和住宿设施、景区游览等方面的问题,搞好调度安排、安全保障和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做好黄金周期间各项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自治区旅游局作为自治区假日旅游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动性,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协调、督办、主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要对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应变能力,着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各级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通讯联络要保持通畅,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有效地得到解决;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各市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要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位,值班车辆要全天候待命。重点景区(点)要全员在岗在位,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第一手信息,以最高的效率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各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假日办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十一”黄金周的预报和统计工作。各旅游企业要特别加强对今年“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领导,要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做到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要通过严密的组织,得力的措施,争取“十一”黄金周不发生一起旅游事故,不产生一个旅游投诉。

会议强调,自治区假日旅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会同志务必要将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加强本单位、本系统对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务必要完善值班制度,突出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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