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

为适应防城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腾飞防城港”新跨越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防城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火灾形势平稳,每十万人火灾起数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火灾尤其是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2、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

3、县级以上政府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4、全市新建8个消防队站,新购9辆消防车,消防站、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5、建成能满足我市应急救援战勤保障需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消防规划的同步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消防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其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步并严格组织实施,对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实施,消防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集约节约用地;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消防工作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

(二)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城市远程火灾监控网络,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社会单位要联入市消防指挥中心,确保到2012年底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三)全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化部队训练改革,加强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增强训练的科学性、针对性,强化专业培训。要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器材装备配备标准》,逐年加大器材装备配备力度,新建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按标准配齐所有攻坚组器材装备,不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市消防培训基地要在2011年完成征地及规划方案,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投入使用;市特勤消防站要在2011年购买1辆举高消防车,2012年购买1辆通信指挥车。港口渔氵万岛消防站(旧城)要在2011年完成定址、征地、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2012年购买2辆水罐消防车,2013年竣工投入使用;红沙核电消防站要在2011年完成定址、征地、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2012年竣工投入使用;企沙消防站要在2011年完成征地、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投入使用;港口消防站要在2011年补缺1辆大功率水罐消防车。防城消防站要在2011年购买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江山消防站要在2011年完成定址和征地任务。上思消防站要在2011年补缺1辆消防车,新增1辆水罐-泡沫联用消防车。东兴消防站要在2011年购买1辆举高消防车;氵万尾消防站要在2011年完成定址、征地、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投入使用;城东、江平消防站要在2013年完成定址、征地、规划方案并开工建设。特勤、港口、防城、上思、东兴的消防执勤大队、中队的消防器材装备,到2011年底要全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有关配备标准,个人防护装备全部达到新颁技术标准。同时,要根据实战需要,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结构,购置先进实用的高精尖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新建城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的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建设,消防水源覆盖率要达到100%。

(五)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港口、防城、上思、东兴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要力争于2011年底前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详见附件3)全部配备达标。港口、防城、上思、东兴新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为25—30人,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受现行现役编制的限制,每站只能编配5名现役人员,缺编的20-25名人员由各地方政府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补充(详见附件4),其工资、保险、服装等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地区,要按照“政府核编、合同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所有乡镇必须落实人员、装备,依托治安联防队、合同制聘任等人员组建一支5-10人,具有固定营房、固定人员、经费保障、设施齐备、一专多能的乡镇专职消防队。要积极推动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完成附件5中的建设任务,并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装备,加强业务训练和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农村要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

(七)加强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为适应灭火抢险救援的需要,市本级要按“紧贴实战、军地联动、联勤保障、便捷高效”的原则,并按附件6的要求于2012年底前建立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完善可靠的社会联动战勤保障机制,确保随时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全面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战勤保障水平。

(八)大力加强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至2013年底,市本级要按照附件7的要求完成消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完成全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软、硬件建设、应急救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配齐应急救援通信器材,全面提高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作战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聘请应急救援专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专家组联席会议。

(九)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是国家卫生部2010年发布实施的国家强制性职业卫生标准。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员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建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畴,积极协调卫生、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出台消防员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退役后安置等相关政策规定。对已确诊的消防员职业病人,各级政府要协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减免治疗费用。切实提高消防员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消防工作督察机制,将贯彻实施《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情况列入政务督查内容,建立起半年一督察、年度一考评的政府督察考评制度,定期督促检查,2013年底前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各市进行考评和总结表彰。

(二)建立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4〕30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桂财行〔2007〕11号)的精神,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当地消防工作所需经费足额到位,做到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防城港市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各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战勤保障、招聘应急救援专家组经费。要积极拓宽消防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消防的经费投入,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城市建设维护费必须按一定比例用于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和维护。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现役消防员和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定消防员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死亡的抚恤标准,建立消防员急、危、重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等,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消防员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对消防官兵伙食费补助标准。

(三)落实消防行政问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1.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目标表

2.消防车配备目标

3.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目标

4.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车辆配备标准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基本救援装备配备标准

5.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招聘目标表

6.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目标

7.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8.消防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建设目标

附件1:

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目标表

单位

指挥

中心

训练

基地

特勤

消防站

普通消防站

建设时间要求

合计

一级站

二级站

2011

2012

2013

市消防

支队

基地

定址、征地、规划

开工

竣工

1

港口区

渔氵万岛

站(旧城)

定址、征地、规划并开工

竣工

3

红沙核电站

定址、征地、规划并开工

竣工

企沙站

征地、规划并开工

竣工

防城区

江山站

定址、征地

开工

竣工

1

东兴市

氵万尾站

定址、征地、规划并开工

竣工

3

江平站

定址、征地、规划并开工

城东站

定址、征地、规划并开工

小计

1

2

5

8

附件2:

消防车配备目标

单位

年度

达到报废年限消防车(辆)

缺配消防车(辆)

年均补缺、更

新消防车(辆)

增配消防车(辆)/新建消防站(个)

新增消防车(辆)

小计(辆)

特勤站

一级站

二级站

2011

1

2

2012

1

2013

2011

1

1

3

2012

2013

2

2011

1

1

2012

2013

2011

1

1

1

2

2012

2013

2011

1

1

2012

2013

合计(辆)

9

注: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规定:特勤消防站7-10辆;一级普通消防站4-6辆;二级普通消防站2-3辆。根据我区实际,要求地级市城区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消防站按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规定配备消防车辆数,其它县(市)消防站按二级普通消防站的规定配备消防车辆数。

附件3:

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目标

目标

地市

年度

个人防护装备

灭火器材

抢险救援器材

市消防支队

2011

100%

100%

100%

港口区

2011

100%

100%

100%

防城区

2011

100%

100%

100%

上思县

2011

100%

100%

100%

东兴市

2011

100%

100%

100%

附件4: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车辆配备标准

车辆类别

数量(辆)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2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

云梯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类别

序号

装备名称

主要用途或技术性能

配备数量

备份数量

备注

1

消防头盔

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4的要求。

1顶/人

2顶/班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灭火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0的要求。

1套/人

2套/班

3

消防手套

手部及腕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的要求。

2副/人

2副/班

4

消防安全腰带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1根/人

2根/班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小腿部和足部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的要求。

1双/人

2双/班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124的要求。

1具/人

2具/班

备用气瓶按照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总量1:1备份。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消防人员单人作业照明。

1具/人

2具/班

8

消防员呼救器

消防员呼救报警。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01要求。

1个/人

2个/班

优先配备具有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则可不配方位灯。

9

方位灯

消防人员在黑暗或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

1个/人

2个/班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消防员自救和逃生。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1根/人

2根/班

11

消防腰斧

灭火救援时的破拆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30的要求。

1把/人

2把/班

优先配备多功能消防腰斧。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强热辐射场所的全身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634的要求。

4套/班

2套/班

优先配备带有空气呼吸器背囊的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2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进入火焰区短时间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2套/站

3

阻燃头套

灭火作业时的头面部及颈部防护。

6个/站

4

内置纯棉手套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手部内层防护。

6副/站

5

抢险救援服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身体防护。

1套/人

2套/班

6

抢险救援头盔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头部防护。

1顶/人

2双/班

7

消防护目镜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眼部防护。

1副/人

2副/班

8

抢险救援手套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手部防护。

2副/人

2副/班

9

抢险救援靴

抢险救援作业时的足部及踝部防护。

1双/人

2双/班

10

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处置气态化学品事件时的全身防护。对强酸强碱的防护时间不低于1h。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70的要求。

2套/站

11

二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处置挥发性固、液态化学品事件时的全身防护。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770的要求。

6套/站

12

电绝缘装具

高电压危险现场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2套/站

13

防静电服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现场作业时的全身外层防护。

6套/站

14

防静电内衣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现场作业时的躯体内层防护。

2套/人

15

消防通用安全绳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16

消防Ⅱ型安全吊带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可选一种或两种进行配备。

17

消防Ⅲ型安全吊带

消防员救援作业。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根/班

1根/班

18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与安全绳和安全吊带、安全腰带配套使用的承载部件。包括安全钩、上升器、下降器、抓绳器、便携式固定装置和滑轮装置等部件。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A494的要求。

2套/班

1套/班

19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灭火和抢险救援现场作业时的照明。

3具/班

1具/班

20

移动供气源

狭小空间和长时间作业时的呼吸保护。

1套/站

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基本救援装备配备标准

类别

序号

装备名称

主要用途或技术性能

单位

必配

1

有毒气体探测仪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能探测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

1

2

可燃气体检测器

检测事故现场易燃易爆气体,可检测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1

3

电子气象仪

检测事故现场的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气象参数。

1

4

测温仪

测量事故现场温度。可预设高、低温危险报警。

1

5

漏电探测仪

确定泄漏电源具体位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1

1

各类警示牌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发光或反光。

1

2

闪光警示灯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2

3

隔离警示带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发光或反光,每盘长度≥500m。

5

4

锥形事故标志杆

交通事故现场道路警戒。

10

5

手持扩音器

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功率>10W,同时应具备警报功能。

2

1

缓降器

高处救人和自救。安全负荷≥1300N,绳索防火、耐磨。

3

2

逃生面罩

用于灾害事故现场呼吸防护,含滤毒罐。

20

3

救生照明线

黑暗、地下场所作业的导向、照明。具备防水、抗折、耐压、耐高温等性能。每盘长度≥50m。

1

4

伤员固定抬板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为木质,表面经防污处理。

2

5

多功能担架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

2

6

救生气垫

救助高处被困人员。

1

7

医药急救箱

现场紧急救护,盛放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1

8

气动起重气垫

交通事故、建筑倒塌救援事故现场救援。具备抗静电、抗裂、耐磨、抗油、抗老化等性能。

1

9

救援三角架

高处、悬崖及井下等救援作业。金属框架,备有手摇式绞盘,牵引滑轮最大承载2500N,绳索长度≥30m。

1

10

救生软梯

用于登高救生作业。

1

1

液压破拆工具

灾害现场的破拆作业,包括机动液压泵、手动液压泵、液压剪切钳、液压扩张器、液压剪扩张器、液压撑顶器等。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7906—1999的要求。

1

2

手动破拆工具组

灾害现场的破拆作业。

1

3

无齿锯

切割金属材质的障碍物。

1

4

机动链锯

切割各类木质结构障碍物。

1

5

多功能挠钩

现场障碍清除。

2

6

开门器

用于顶起卷帘门和其他物体最大升限≥150mm,最大挺举力≥10t。

1

7

多功能刀具

消防员随身携带的组合式简易工具,具备刀、钳、剪、锯等多种功能。

5

堵漏类

1

木制堵漏楔

各类孔洞状较低压力的堵漏作业。经专门绝缘处理,防裂,不变形。

1

2

金属堵漏套管

各种金属管道裂缝的密封堵漏。

1

3

注入式堵漏工具

阀门或法兰盘的泄漏作业,含注入式堵漏胶1箱。

1

4

电磁式堵漏工具

各种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适用温度≤80℃。

1

5

外封式堵漏袋(2种)

罐体外部堵漏作业。由防腐橡胶制成,工作压力0.15MPa,尺寸可选。

1

6

无火花工具

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手动作业。

1

输转洗消类

1

手动隔膜抽吸泵

手动驱动,用于输转有毒、有害液体。一般排液量3t/h,最大吸入颗粒10mm。安全防爆。

1

2

吸附垫

小范围内的吸附酸、碱和其他腐蚀性液体。

1

3

集污袋

装载有害液体。

2

4

单人洗消帐篷

人员洗消。配有电动充气泵、喷淋、照明等系统。

1

照明排烟类

1

移动照明灯组

灾害现场的作业照明,照度符合作业要求。

1

2

移动式排烟机

机动或水力排烟机,用于灾害现场的排烟和送风,配有相应口径的风管。

1

3

移动发电机

灾害现场的照明,发电功率≥7kw。

1

其他类

空气充填泵

向气瓶内填充空气。

1

附件5:

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招聘目标表

单位

年度

合同制消防员

消防文职雇员

合计

港口区

2011

10

2012

20

2013

30

小计

60

60

防城区

2011

10

2012

2013

20

小计

30

30

上思县

2011

10

2012

10

2013

0

小计

20

20

东兴市

2011

10

2012

2013

小计

10

合计

120

附件6: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目标

目标

单位

企业专职队

名称

建设时间要求

合计

(支)

2011

2012

2013

港口区

广西防城港核电站专职消防队

开工

建成

2

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

开工并建成

总计

2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附件7: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单位

储备仓库

车辆(辆)

器材

应急物资

完成

时间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空气呼吸器充气车

车辆装备抢修车

油料供应车

器材物资运送车

灭火药剂运送车

生活保障车

固定式或移动式空气呼吸器充气站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和配件

市消防支队

1000

1000

选配

1

选配

1

1

1

配备达标

配备达标

2012

港口区

配备达标

配备达标

2012

防城区

配备达标

配备达标

2012

上思县

配备达标

配备达标

2012

东兴市

配备达标

配备达标

2012

注:1、器材栏: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维修检修设备、零部件及专用抢修设备。

2、应急物资栏: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2:1的备份比例配备相应器材装备及生活物资品种数量。

附件8:

消防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建设目标

项目

单位

建设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应急救援地理信息系统

综合统计分析系统

社会公众服务系统

指挥中心综合集成

指挥中心、移动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通信器材(含卫星移动站、短波电台、无线图传等应急通信装备)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服务器及存储

移动指挥终端

市消防支队

2011

立项

立项

立项

立项

立项

立项、开工

立项

立项

立项

2012

开工

开工

开工、完成

开工、完成

开工

完成

开工

开工、完成

开工

2013

完成

完成

完成

完成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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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陇南公安消防支队“5.12”地震灾后消防安全检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冬季蔬菜生产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