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来政办发〔201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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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来宾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6号)精神,全面完成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及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掌握全市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及时整改查处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维护全市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确保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有序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完成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和有序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来宾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和荣市长
副组长:陈维副市长
成员:郭燕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凯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祖乾兴宾区人民政府区长
韦德斌武宣县人民政府县长
龙秀象州县人民政府县长
谢大研忻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贵坤金秀县人民政府县长
韦佑江合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吴立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邹颖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江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添才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冯云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蒙丽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覃敷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卓英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陆天兄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罗志广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长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冼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覃文庆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张大刊市农业局副局长
吕志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隆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覃凯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冯云动、罗贤、肖新庆和苏庆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对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工作成果组织会审、审核,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汇报和组织迎检等。
三、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进一步落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责任,巩固工作成果,确保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全面清理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查处、及时整改到位,降低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面临的问责风险,确保我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尽快补办用地报批手续,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大量发生蔓延的势头,维护全市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有序、合法推进全市的城镇化进程。
(二)工作任务
1.各县(市、区)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查处整改到位。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确定的图斑和全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涉及各自辖区范围的卫片图斑,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内、外业核查,全面查清图斑涉及的宗地具体情况,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查处,及时整改到位。
3.在对违法违规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要求查处整改到位的前提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需要保留的项目,尤其是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及时完善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4.研究制定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共同责任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进一步查处整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方面
1.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进一步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2.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工信等部门对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结合2009年度和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确定需要保留并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向自治区申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自治区落实的用地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3.市、县(市)人民政府及时申请补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4.各县(市、区)在进一步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面
1.外业实地核查。组织人员逐个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查清图斑涉及地块地貌发生变化情况以及土地用途、项目类型、用地单位等,填写《图斑实地核查情况说明表》(附表1)。
2.内业资料收集。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分割合并图斑,以宗地为单元收集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征审批,项目核准、备案,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依据等相关文件和材料。收集项目(批次)转、征审批前或违法用地前的地类、面积、实际用途等资料。
3.对图斑涉及宗地的判定。根据内、外业核查及收集的资料,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标准对地块作出性质判定,即判定为实地伪变化、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分合法或违法)或军事用地。
4.整改查处。对判定为违法的用地,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查处或整改。违法轻微的,及时查处复耕复绿;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汇总分析。市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负责对全市和各县(市、区)核查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及宗地数、实地伪变化的图斑及宗地数、占用的土地面积、地类、项目分类、违法类型、违法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并预测约谈问责风险指数。
6.市、县(市)人民政府及时申请补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7.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汇总上报大会战各种数据。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申请安排项目补办用地手续用地计划(1月31日前)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动员部署;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和分发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卫片确定核查图斑的卫片及有关资料。
市、各县(市)核实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项目,填报《需补办用地手续的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明细表》(附表6)、《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其他项目明细表》(附表7),向自治区申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图斑核查、申请补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3月20日前)
各县(市、区)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核查图斑开展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收集。国土资源部门内部机构按照职能合理分工,共同完成图斑核查工作。
1.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认定图斑涉及地块是否符合规划并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2.耕保部门负责认定图斑涉及地块是否依法审批、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并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3.地籍部门负责确定图斑涉及地块地类。
4.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认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
5.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图斑核查和收集整理资料,判定图斑涉及宗地的合法性。协同测绘部门对违法用地进行勘测。
核查后,各县(市、区)收集相关材料,汇总有关数据,认真填报《实地伪变化图斑登记表》(附件2)、《实际新增建设用地登记表》(附件3)和《新增建设用地核查统计汇总表》(附件4),于3月18日前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审定后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向自治区申报,组卷申请补办、完善用地手续。
(三)查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5月10日前)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立案查处的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该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或组织拆除,该没收的没收并作出处理;对需要复耕复绿的责令违法当事人及时复耕复绿或组织复耕复绿;对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确保5月8日前整改查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填写《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附表5),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5月10日前研究制定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
(四)总结验收、完成项目补办用地手续审批(5月20日前)
5月20日前,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各县(市、区)开展大会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完成图斑核查、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后,认真总结大会战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形成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动员部署情况;二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即核查图斑数,涉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宗数、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项目类型分析、违法性质分析,各类比例分析,符合规划、产业政策情况等;三存在的问题,包括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各县(市)应于5月10日前完成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完善项目用地手续。
市、各县(市、区)完成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经费,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顺利开展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不仅对巩固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果和确保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措施,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得以全面、有效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分析研判辖区范围内土地违法违规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大会战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工作所需的人员和装备,认真开展各阶段的工作,有效推进大会战的顺利开展。
自治区下达兴宾区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的工作任务由兴宾区政府和市综合执法局共同负责,具体安排是城市规划区外由兴宾区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大会战形成的材料交由兴宾区政府统一整理和组卷归档。同时,兴宾区政府负责汇总上报有关数据,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和开展自查迎检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大会战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责任主体。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国土、监察、住建、发改、工信、农业、公安、综合执法等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卫片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从图斑核查判定、违法案件查处、拆除复耕复绿到补办用地手续等各项工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到土地管理各方面的业务,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业务机构,特别是执法监察、规划、耕保、利用、地籍、测绘等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各阶段的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认真审查有关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瞒报现象。国土、监察、住建、发改、工信、农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工作中的职责,以土地违法违规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大会战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查处,及时整改,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既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查处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是衡量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查处整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用地。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提出查处整改的意见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到位。其中,对违法轻微,可以拆除复耕复绿的,要坚决拆除、复耕复绿;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要符合“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坚决纠正“以罚代法”及重处理事轻处理人的现象。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且不配合当地政府组织查处整改和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工作业主,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明纪律,加强督导,确保大会战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人是大会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政府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大会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要抓紧时间将违法违规用地进一步查处整改到位;对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充分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一宗查处整改一宗。所有违法违规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查处整改到位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需要保留的项目,尽快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认真履行项目用地报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确保2011年5月10日前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大会战各项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能否顺利通过验收和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各自辖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0%,同时确保未能及时报批的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不被纳入问责范围,以保证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被自治区扣减和我市各级政府领导不被约谈问责。
(五)尽快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是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为此,我市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大量发生、蔓延的势头,抓紧研究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要以本次大会战为契机,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监察、公安、发展和改革、工信、水利、交通、房管、工商、环保、税务、农业、林业、供水、供电等部门认真研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用地报批,对违法用地、建设的查处整改等方面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全市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附件:1.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情况说明表附件下载
2.实地伪变化图斑登记表
3.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登记表
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核查统计汇总表附件下载
5.违法用地明细表
6.需补办用地手续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明细表
7.需补办用地手续其他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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