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4〕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编委办、商务局、畜牧水产局、财政局、食药监局:
《毕节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涉及交接的单位及时做好交接工作,请其它有关部门按新的职责归属做好有关对接工作。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毕节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
交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4〕126号)、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4〕17号)精神,我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由商务部门划转到畜牧水产部门,为确保职责交接工作的平稳过渡,保障全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开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理清屠宰行业管理和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整合行业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内容
(一)职责调整
将市商务局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畜牧水产局。调整后,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制定畜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二)机构编制调整
1、市畜牧水产局兽医科加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增加的职责是:负责制定畜禽屠宰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畜禽屠宰行业规划;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组织开展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组织做好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2、将原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站的4名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划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从市牧垦场划转1名事业编制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增设畜禽定点屠宰监管科,增加1名科级领导职数。畜禽定点屠宰监管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制定畜禽屠宰场(厂)设置规划;配合开展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案件的调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专项行动;承担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维护等工作。相关财政预算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划转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再保留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站。
3、在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增设屠宰技术认证科,增加1名科级领导职数,从市牧垦场划转2名事业编制给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屠宰技术认证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畜禽屠宰场(厂)设置规划、分等定级标准、屠宰技术和肉品品质检验检测标准;承担屠宰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交接事项
各职能部门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交接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省政府和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有关屠宰行业管理文件、有关屠宰行业日常管理文件、有关屠宰行业建设项目文件,以及自2008年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后的历史档案资料及清单,案例档案等,由市商务局移交给市畜牧水产局存档。
(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历史信息数据,由市商务局移交给市畜牧水产局管理。
(三)现有装备器材、业务经费、建设项目等,由市商务局移交给市畜牧水产局管理。
四、工作方法及内容
为了确保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做到边交接、边工作,不留空挡,切实保障市场肉品正常供应及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市商务局要在2014年11月26日前正式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移交给市畜牧水产局。
(二)从交接之日起,市畜牧水产局要全面承担起市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三)在移交期间,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要开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四)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要从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出发,在交接上安排业务骨干进行对接,做好传帮带工作。
(五)在工作交接期间,市商务局、市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联合执法,通力配合,层层落实监督执法的各项责任,加大猪肉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管,依法打击私屠滥宰的非法行为,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交接工作事关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拥护、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交接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交接的各项工作,确保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平稳过渡、衔接有序。
(二)密切配合,平稳过渡。在交接工作中,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移交平稳有序进行。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交接的各项工作。
(三)严肃纪律,搞好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交接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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