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新增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0〕32号
颁布日期:2010-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新增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0〕32号

凯里市、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天柱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抗旱救灾保民生、促发展,确保大旱之年农民不减收,通过州委、州政府的积极努力,国家烟草局和省烟草公司决定在年初安排我州26.53万担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的基础上新增8.47万担,调增到35万担。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下达2010年烟叶生产收购预安排计划的通知》(黔烟计〔2010〕10号)要求,按照2010年4月1日全州烤烟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现将新增8.47万担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安排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执行,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切实抓好烤烟育苗和种烟主体落实等工作,确保我州新增烤烟生产收购计划顺利完成。

附件:新增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新增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安排表

单位: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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