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0〕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州2010年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黔东南州2010年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仕福;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兴德,州发改委主任张孝云,州经贸委主任唐有祥,州公安局局长温贵钦,州交通局局长吴汉碧,州安监局局长易承黔;成员:州委宣传部副部长范钟声,州发改委副主任林昌富,州经贸委总经济师胡吉平,州教育局副局长谢志军,州公安局副局长彭鲁鸣,州财政局副局长龙国际,州交通局副局长田应元,州广电局副局长杨通映,州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龙应豪,州工商局副局长李军,凯里公路局副局长陆义昌,州交警支队支队长陈龙,州运管处处长张建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改委,林昌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安监局临时抽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
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制定、完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预案要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方案、预案制定后要在2010年1月30日前下发到下属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同时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和州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调配合。州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春运期间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服从调度,切实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保障、运力保障、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春运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重点:一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宣传教育;二是对出行人员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春运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切实加大安全检查、随机抽查、路上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物资储备情况、交通车辆安全情况、危险路段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要加大恶劣天气主要路段路面的管控、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物品的查处、车辆违法违章违规上路的查处等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出行安全、运输能力和物资供应有保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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