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函〔2015〕83号
颁布日期:2015-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府办函〔2015〕83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黔西南州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和全省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黔府发〔2015〕15号)精神,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坚持以质取胜、创新驱动,推动质量技术进步,提高行业质量整体素质,增强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坚持质量监管、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质量发展,构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促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为迈向“质量时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产品质量。2015—2017年,工业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89%、91%、92%,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91.2%、92.3%、93.4%,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95.5%、96.5%、97.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水平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州质监局、州食药局、州农委、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兴义办事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工程质量。2015—2017年,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筑、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服务质量。2015—2017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逐年达到80%、82%、83%,重点建立金融、物流、商务、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标准;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逐年达到75%、77%、78%,重点建立旅游、住宿、餐饮、养老、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领域的服务标准体系,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州发改委、州质监局、州商粮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旅游局、州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生态及环境质量。2015—2017年,全年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稳定在90%以上,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以上。到2017年,全州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发展升级行动。

1.启动质量兴州战略评估。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线,围绕质量兴州战略的目标任务、执行机制和重点工作,全面部署开展推进评估,梳理汇总质量发展数据和典型经验。从2015年起,分年度提出实施评估意见,指导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政策、步骤措施,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州战略实施对质量发展的促进提升作用。(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开展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组织进行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调研论证工作,重点加强区域质量形势研判、重大质量问题研究、质量发展机制建设,强化质量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质量政策文件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进一步优化城乡、行业、区域间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动州、县(市、试验区)、乡(镇)三级政府加快实施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项目和政策举措,保障质量工作可持续发展。争取2016年批准实施黔西南州质量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完善宏观质量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质量损失率等为核心,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领域的质量分析机制,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从2015年起,每年发布《黔西南州质量发展报告》白皮书,比较研究省、州内外质量发展趋势,分行业评估分析全州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州质监局、州统计局、州食药局、州农委、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发改委、州商粮局、州旅游局、州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制定并实施全州标准化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标准水平,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优势,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与“三品一标”认证紧密结合,增强“三品一标”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施行和推行ISO9000、ISO14000、HACCP和GAP标准认证,支持企业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不断缩小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提升发展质量。支持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抢占行业制高点和话语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农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实施品牌创建行动。

以提高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等手段,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及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等品牌的培育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品牌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不断完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的培育体系,积极支持鼓励我州企业开展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以产业聚集区、经济开发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积极引导我州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食药局、州农委、州商粮局、州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实施技术基础工程行动。

加快推进机构整合,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公益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职能,强化公益属性。完善州、县两级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分类改革配套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全面清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减少和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建立全州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在兴义市、义龙试验区等培育一批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到2017年,全州检验检测认证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设施和装备进一步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建设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1-2家以上,培育1个以上基础条件较好、规模效应突出、产值上千万元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全州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值达到6千万元。(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农委、州食药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实施市场主体质量培育行动。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推行质量首负责任、首席质量官、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全面落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企业生产环境质量责任,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通过投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等方式,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州质监局、州农委、州食药局、州工商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树立标杆引领质量提升。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标杆,发挥标杆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开展向企业送管理、送标准、送培训和帮助企业创品牌行动,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和质量竞争水平。(州工信委、州质监局、州食药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1.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进出口商品等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引导社会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安全切身利益。到2017年,监督抽查产品批次量比2014年增加30%以上。(州农委、州食药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兴义办事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执法打假属地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打击转包挂靠,深入治理违法发包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办损害生态环境质量案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司法局、州食药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快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记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息披露程序,探索建立质量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到2017年,建成全州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州质监局、州发改委、州工商局、人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分年度制订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贯彻实施情况。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部署和要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质量政策引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逐项细化任务分工,逐级落实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责任制,与质量工作考核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进一步优化督查检查流程,改进第三方评价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文审等环节工作效率,强化督查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对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宣传普及质量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69”等投诉举报平台,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州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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