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遵府发〔2015〕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遵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特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通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法治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以“双降”为奋斗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以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内。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狠抓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全国、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把《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意见》(遵党发〔2014〕5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任务、重大事项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整治、宣传教育、达标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2.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计划。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月通报、季考核、年总结”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实行“双线”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围绕安全生产的新特点、新形势和新要求,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督查、同考核。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通过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领导“包保”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纵容塞责等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形势恶化的,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政府或部门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加大《遵义市安全生产责任金缴纳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遵府发〔2012〕17号)的执行力度,确保责任金足额收缴,规范使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为主线,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延伸至全年,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六进”,做到每月、每季都有宣传主题和宣传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市、县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教育专栏,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要有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加大对“安全生产卫士”及其他安全先进事迹报道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负面典型,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5.认真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交流学习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积极打造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宣传牌、安全生产宣传橱窗等实体景观。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深化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对已通过示范建设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巩固率达100%。在2014年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在相关领域选择2-3家单位开展国家级示范创建,通过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作用,用安全文化引领安全发展。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市安监干部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到省外高等院校、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确保培训率、持证率均达100%。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延伸到学校和基层农村,提高广大师生以及农民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业务的督促检查,严格登记备查、信誉档案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处理培训机构交钱办证、培训走过场等行为。

(三)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7.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进度,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值守、应急保障等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年举办的综合性演练不得少于一次。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专家参与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科技推广等安全生产工作,尤其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要积极征询听取专家的意见,科学决策应急救援方案和相关措施,严防因处置失误引发新的生产安全事故。

8.加强开发区安监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定期研究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快各开发区安监机构建设进度,根据开发区发展状况设置独立的安监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职监管干部,为开发区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自觉接受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9.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采取外出学习、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实践学习的方式,强化领导干部和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全年举办1-2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研讨培训,开展1-2次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执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全市安全生产依法监管、从严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把村、居(社区)两委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纳入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培训范围,定期对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强化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设置,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延伸至基层一线。

(四)严格工作要求,推进科技兴安和达标建设。

10.强化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广。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技改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积极寻求国家和省的资金、技术支持。加强对2011-2014年市安全技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确保安全技改资金有效使用。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使用,督促煤矿企业限期完成机械化改造,积极推广瓦斯发电、民用和液化技术。在地下非煤矿山深入推广井下机械化铲装,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推进“职业病危害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全面完成七大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七大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在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燃气等行业继续推广运用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自动化等技术和设备。

11.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科技推广等相结合,综合推进,督促企业实现管理达标、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对全市煤矿开展量化评级分类管理,加快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重点管控。所有大中型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水平;其他矿山、尾矿库未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审批制度。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并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管理,确保标准等级“只升不降”。

12.强化科技推广和达标工作考核奖惩。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领导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要求,强化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惩政策,严格月调度、季小结、年考核制度,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按时完成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各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3.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发改、建设、国土、安监、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对企业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投产、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安全管控,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各级安委办要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推进信息共享互通,整合各类检查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联动协调,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14.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级制度,明确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和要求,实现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要认真制定全年和每一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要求程序化、表格化、具体化,明确检查的步骤、标准,并主动牵头协调其它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对需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及以上行政处罚和大额罚款的,必须由作出处罚的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15.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错时监管、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执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规定及时整改消除。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监管监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严格现场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视为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严查重处,并对行业主管部门、县、乡(镇)“包保”领导从严进行责任倒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管控,突出瓦斯、顶板、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强化驻矿安监员、县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双七规定”,强化矿长责任和用工管理,着力实现煤矿行业持续安全。大力推进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对瓦斯抽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加快全市煤矿的水害程度的调查摸底,督促水患矿井完善防治水措施,配备探水设施,严防透水事故发生。帮助、指导煤矿企业按省政府要求推进兼并重组,加快实施集团化改造,健全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对年产15万吨以下的生产矿井实行重点监管。

(2)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路警联勤联动,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压震慑的态势,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和控制能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校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强化客运车辆日常例检、进出站检查等制度,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的动态监管。加强拖拉机、摩托车的注册登记、上牌入户、安全检验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的监管,加大对报废车辆的清理、解体、注销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证及未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上路行驶。依托“一站一队一点”,全面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实现“一县一策”,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客运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监控,严厉打击非客船、渔船违法载客;强化采砂船舶监管,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3)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为抓手,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有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改进和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在重点行业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结合”,把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深化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大对水泥、金属冶炼及加工等高粉尘和铝镁粉尘等可燃粉尘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倒查,追根溯源。强化油气输送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城市燃气管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治理危及管道安全的隐患。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督促管道企业认真履行巡线职责,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牌,保障油气化输送管道和燃气管网安全。

(5)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农村30户以上村寨、学校幼儿园、“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节庆活动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等方面为重点,坚决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消防器材缺失、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小火亡人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6)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等为重点,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尾矿库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尾矿库防汛渡汛工作,严格除险加固、监测监控、停产撤人等要求,严防溃坝、泥石流、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矿权规划,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关闭整合工作,确保全年完成74家关闭任务。

(7)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在建项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监管效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工程、临边洞口等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消防、特种设备、农机、铁路、旅游、水利、商贸、冶金、建材等等行业和领域要结合实际,紧紧抓住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两个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抵御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切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5年2月2日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陇南公安消防支队“5.12”地震灾后消防安全检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冬季蔬菜生产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