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驻京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楚强等4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濮政〔2015〕15号
颁布日期:2015-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驻京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楚强等4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的决定

2014年,我市具体负责驻京信访工作有关部门的同志,坚守驻京信访岗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较强的责任心,在化解赴京上访及劝返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赴京信访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力地维护了首都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为激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给予市信访局楚强、薛成涛,市公安局王建恩,范县公安局王守军同志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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