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5〕49号
颁布日期:2015-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16日

濮阳市城区基础设施

专项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精细化管理推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市民创造整洁优美、快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时间要求

本次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从6月8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集中100天时间,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出入口等部位进行综合提升。

三、整治标准

根据目前我市管理现状,结合城市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和执法范围,将存在问题和整治标准分解如下:

(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交叉口及人行道问题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交叉口及人行道出现黄土裸露或者严重破损情况,适合绿化的进行绿化;不能绿化的,根据道路原结构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城中村出入路口问题

道路红线或临街建筑物外的城中村出入口,存在黄土裸露或者损毁严重现象,全部进行硬化处理。

(三)建筑工地施工通道及围挡不规范的问题

对市城区建筑工地各类未硬化或未规范硬化的施工通道和临时石子路,全部采用水泥砼路面进行硬化;城区施工场地符合文明工地要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挡下部存在有黄土裸露或者与城市道路存在间隙情况的,对围挡下部进行处理,间隙部分进行硬化铺装。

(四)广告栏严重破损问题

城区内破旧缺损斜歪,与周边建筑物不协调,且不能及时维护更新,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栏,要无偿拆除。

(五)缺损绿化带的补植与管理

城区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缺失的行道树,按照管理范围进行补植。对绿化带、公园游园等损毁的花草树木进行补植并加强管理。要采取见缝插针的形式,对黄土裸漏的地方进行绿化。对建筑工地与门店前面毁绿破绿的现象要加大打击力度。

(六)窨井盖整治问题

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窨井盖存在破损严重、高低不平等问题,由产权单位进行整改。

四、责任分工

属于城市管理局的管辖范围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落实,油田管辖区域由中原油田负责督导落实,城中村道路及出入口、背街小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督导落实,城区建筑工地由市住建局负责督导落实。广告牌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督导落实,隶属于各责任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落实。专项提升活动结束后,由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由城建合力团负责,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提升工作汇报,实行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人员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广泛宣传动员

重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开展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提升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公开曝光环境脏乱差的建筑工地和单位小区,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管理责任制

各部门要层层传达贯彻落实,让工作人员熟知工作标准。同时,将各项目的工作内容、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公示。各单位负责人要盯守一线,强力推进。

(四)加强督导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较快、质量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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