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减排基数
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2010年底)分别是:化学需氧量3.43万吨,氨氮0.33万吨,二氧化硫12.30万吨,氮氧化物8.45万吨。
(二)减排目标
到2012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3.362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要控制在0.323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11.566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9.547万吨以内,四项主要污染物全年总减排量分别为0.197万吨、0.02万吨、0.596万吨、0.301万吨。
二、减排形势分析
(一)新增排放量预测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环办〔2010〕97号印发)进行预测,2012年我市预计将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8万吨,新增氨氮排放量0.005万吨,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0.8万吨,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5万吨。
(二)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
1.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
2012年,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6个,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16个,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2个,畜禽养殖企业工程治理项目36个,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治理项目5个,预计可以实现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0.213万吨(详见附件3)。
2.氨氮总量减排
2012年,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6个,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3个,畜禽养殖企业工程治理项目36个,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治理项目5个,预计可以实现氨氮总量减排0.0293万吨(详见附件3)。
3.二氧化硫总量减排
2012年,计划实施火电厂机组脱硫减排项目11个,非电非钢企业废气治理工程8个,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3个,预计可以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减排2.1万吨(详见附件3)。
4.氮氧化物总量减排
2012年,计划实施火电厂脱硝减排项目5个,非电非钢企业废气治理工程4个,结构调整减排项目9个,预计可以实现氮氧化物总量减排0.4463万吨(详见附件3)。
(三)可达性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2012年度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及责任和减排任务分解
2012年度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主要分增量控制、工程措施、政策和体系建设、行政管理四类,其中增量控制包括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机动车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措施包括工业结构调整、生活源污染治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火电厂脱硫、火电厂脱硝、水泥脱硝和冶金、建材等非电行业脱硫;政策和体系建设包括完善三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行政管理包括严格预支总量指标管理和依法限期治理。增量控制和工程措施要于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政策和体系建设、行政管理要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详见附件2)。
四、污染减排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真正建立起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重点企业及重点工程。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减排工作大局。要强化监管,严格考核,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减排措施。一是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强化结构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二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144号)精神,高效利用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可预支指标,有限指标重点支持落户于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的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量。三是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促进企业由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化。四是加大污染减排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五是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脱硝等工程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六是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控制机动车新增量,确保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农业污染源总量控制管理,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八是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不断加大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治理设施环境绩效,高度重视污泥处置工作,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九是健全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监管能力。
(三)形成减排合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城管执法局、统计局、环保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畜牧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三政〔2011〕86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强化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政府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和问责机制,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污染减排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并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三发〔2008〕5号)实施问责。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并按季度将方案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政府。
附件:1.三门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表(略)
2.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表(略)
3.2012年分行业重点减排项目(略)
http://www.smx.gov.cn/gk/xxgk03/xxgk0303/539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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