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

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铲除以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为渠道,以蛊惑人心为目的,大肆推行殡葬用品庸俗化、迷信化、利益化和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为我市人民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任务、范围及职责(一)工作任务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对违反殡葬设施和殡葬用品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净化殡葬用品服务市场。

(二)工作范围

1.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殡葬用品厂家、殡葬用品商店和销售墓碑、篆刻碑文的厂家;

2.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查处容许将封建迷信用品带入殡仪服务单位焚烧的殡仪服务单位;

3.依法查处殡葬用品商店相互之间无序竞争,所销售的殡葬用品没有明码标价、漫天要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殡葬消费不透明等问题;

4.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厂家和殡葬用品商店(包括石碑、土葬棺材或用于土葬的殡葬用品,但专门用于回民土葬用品的商店除外);

5.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的行为;

6.加强对殡葬司仪专业委员会司仪的检查执法力度,重点对无资质的非殡葬司仪予以取缔;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借丧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依法查处在殡仪服务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查处在县(市)、区街路两侧的殡葬用品占道经营者。

(三)工作职责

1.民政局:负责牵头召集并做好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随时检查殡葬用品市场情况。

2.公安局: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维护殡葬改革秩序,保证殡葬行政执法顺利进行;对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危害公共安全、他人健康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3.工商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土葬商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给予没收、销毁非法生产物品,没收封存生产工具等处罚。

4.城管局: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殡葬用品的门店及在丧事活动中乱搭乱建,涂画殡葬用品广告,不按指定地点、器具焚化纸钱、冥币污染环境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物价局:将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纳入管理项目范围,对全市的殡葬用品、服务价格进行监管,严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6.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殡葬用品经营单位的税收秩序。

三、组织领导为组织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都要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属地化管理,保证任务目标的落实。

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俊卿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曲建华市民政局局长

王海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本清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晓辉市文明办副主任

关宝建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丽萍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刘爱平市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党委书记

陈开金市城管局调研员

赵成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红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关宝建、刘丽萍兼任,副主任由杨宝山、杜辉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地点在市殡葬管理处,电话:2412634。

四、方法步骤

这次全市范围的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主要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文明办、法制办、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新闻媒体配合舆论监督,全面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

(一)宣传阶段(4月6日至4月11日)。市政府将统一在新闻媒体播发清理整顿公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各成员单位以及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各殡仪服务单位要设立宣传站,以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全面宣传。

(二)排查阶段(4月12日至4月20日)。由各县(市)、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土葬用品的加工地点,篆刻石碑的厂家以及生产纸扎用品的加工店,对违规行为进行告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县(市)、区于4月20日前,将《殡葬用品市场调查登记表》报送市清理整顿办公室。

(三)实施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由各县(市)、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统一行动。对违规行为没有整改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权限,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并依法收缴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没收土葬用品(大小棺椁)和石碑(篆刻碑文、销售墓碑),并集中销毁。

(四)总结阶段(5月4日至5月13日)。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各县(市)、区分头行动,统一汇总,要将清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里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这次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是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应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净化环境、取信于民的原则,铲除危害社会和群众利益的丧葬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殡葬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二)树立形象,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语言,避免简单粗暴,避免与经营业户发生冲突,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长效,常抓不懈。本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经常检查殡葬用品市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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