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住建委《2012年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住建委《2012年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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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住建委《2012年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住建委关于《2012年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2012年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实施方案
州住建委
为深入推进“城镇建设攻坚年”活动,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畅通、洁净、靓丽、文明、和谐”为目标,以“建管百个城镇村庄”行动为载体,开展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创建舒适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二、检查评比范围和内容
(一)城市管理。检查范围为县市城建成区,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道路拥堵治理、垃圾围城治理、广告杂乱治理、立面破旧治理、沿街为市治理、绿化缺失治理7大类31项。
(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范围为全州77个乡镇集镇,每个县市选择2个位于主要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规模较大的中心村集镇,共93个村镇。检查内容包括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区建设、建设投入及管理情况5大类11项。
三、检查评比计分办法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城市管理70分,村镇建设管理30分。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均先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城市管理基本项目95分,特色项目5分,根据《2012年全州城市管理满意度问卷调查权值表》(附件3)有关规定,以城市管理检查得分乘以群众满意度权值计算出检查最终得分。
四、检查评比方式
(一)城市管理。由州住建委牵头,州监察局、州卫生局、州文明办、州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年开展两次(每半年一次)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随机抽查一个社区、一条主干道、一条次干道、一条背街小巷、一个住宅小区、一个建筑工地、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特色市场、一个综合性公园、一个公厕进行暗访,同时随机抽查一个中心城区,开展城市管理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
(二)村镇建设管理。由州住建委牵头,州监察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等部门参与,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全年开展两次(每半年一次)抽查,每次随机抽查不少于30%的村镇。各县市政府要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村镇建设管理情况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州人民政府。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报州住建委,由州住建委汇总排名后报州政府审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创建和谐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及村镇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实施。全州城市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检查评比由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检查评比所有资料和评分,实行即评分、即签字、即封存,防止弄虚作假。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附件:⒈2012年全州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基本项目)
⒉2012年全州城市管理工作检查标准(特色项目)
⒊2012年全州城市管理满意度问卷调查权值表
⒋2012年全州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检查标准
⒌2012年全州村镇建设管理抽查集镇名单
http://www.enshi.gov.cn/Contents/Channel_42/2012/0523/20005/content_2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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