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鄂政办发〔201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健康黄冈”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把建设“健康黄冈”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实践。坚持以市民为主体,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把群众健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改善国民健康生活质量,减少不同地区健康状况差异。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人人共建,人人共享。
(三)总体目标及指标。建立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共创、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运行体制,努力实现“人人具备健康素养,人人养成健康行为,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的总体目标。
1、健康行为基本养成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75%,农村≥70%
——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65%,农村≥60%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2、全民健身深入推进
在全市推广“全民健身‘一二一’生活方式”。
倡导居民做到:每人每天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学会二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试。
倡导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一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每年全家进行二次以上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一份(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或图书。
倡导社区(行政村)做到:提供一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二次社区(行政村)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每个社区(行政村)拥有一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
强调学校做到: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落实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时。
居民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6平方米;每1500人拥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居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0%。
3、食品安全保障有力
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外市调进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食品质量总体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90%以上。
4、健康服务全面覆盖
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全覆盖;在城市每1000户有1名家庭医生。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管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5、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1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任务。
6、居住环境绿化美化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绿地率≥3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平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85%。
二、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倡导行为健康
1、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编印《健康素养66条》读本,发放到每个家庭;组建“健康知识讲师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健康知识;建设“五大健康阵地”,在广场、公园等地建立“健康广场”,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建立“健康长廊”,在社区建立“健康俱乐部”,在媒体建立“健康教育栏目”,在窗口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宝宝”、“健康之星”、“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和“健康社区”的评选活动。
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设施配套,建立群众身边15分钟的健身休闲生活圈,实现全市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体育协会、行业体协的作用,健全社区、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逐步建立健全的健身组织网络;开展群众普及的健身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时间节点,定期组织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群众参加健身赛事和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推进群众体育科普、法制宣传工作,实现公民体育科学素质和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3、控制烟草危害。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控烟宣传,大力倡导社会交往不敬烟、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文明行为;医疗卫生单位带头控烟,到2011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无烟单位标准列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饮食健康
4、倡导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指导与干预,在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科学配餐指导。
5、加强食品安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避免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市民食用“放心食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6、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优先解决好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水厂运营监管,强化农村饮水净化和消毒措施,提高水质合格率。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建成100个农村水质监测点,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保障母婴健康
7、开展妇女保健。继续在农村地区实施免费婚检,推动婚前医学检查。通过补服叶酸专项行动,加强生殖保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加强婚育健康教育,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8、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婴幼儿免费保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营造环境健康
9、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0、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路、铁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环境污染严重企业。
11、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新机制。利用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农村居民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和炉灶。通过三年努力,完成1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治理,省级卫生村达到20%。
12、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制度,组织群众周末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城乡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好个人和室内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杂草污物。
13、加快卫生及生态城市(镇、村)创建步伐。自2011年起,五年内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5个,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0—30个、创建卫生示范景区2—3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2—3个、创建省级卫生社区(村)8—10个、创建省级生态镇(乡、办事处、涉农街道)1个、省级生态村5—10个。
(五)提高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14、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打造“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健康服务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组织家庭医生上门提供健康服务。市、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巡回医疗队,定期为农村交通不便和边远地区的群众提供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查治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检查制度,各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工作有关疾病的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要负责安排单位职工年度体检,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生每年1次体检、入托儿童每半年进行1次体检。卫生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15、开展健康服务普及活动。加强“12320”健康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不断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到2012年,各地均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服务。以医院为中心扩大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的慢性病、传染病患者应开具“一病两方”,即用药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定期举办健康知识、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讲座;开通健康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门诊和住院预约服务;专家门诊医师和药剂师或执业药师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每年到社区、乡村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16、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切实加强艾滋病危险行为干预,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发现率,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继续扩大儿童免疫预防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机构建设,保持高水平接种覆盖率。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2012年要实现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一卡通,确保流动儿童及时获得免疫预防服务。建立控制乙肝专项,逐步扩大5—10岁少年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强化15—20岁青少年乙肝疫苗接种。实施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行动,到2012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到2015年实现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减少地方病危害,将地方性碘缺乏病控制在较低水平。
17、开展医疗急救与卫生应急行动。建立全市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中心,120急救网络在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建立灾害卫生应急体系,加强灾害卫生应急现场培训和模拟训练基地建设,加快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畅通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加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演练。
18、积极发展健康产业。通过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培植和发展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私人医生、健身服务、健康咨询和调理康复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振兴中医药产业,鼓励、扶持和造就一批以中药产品、保健品、健康产品为主体,具有黄冈中医药特色的产业。
三、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健康黄冈”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医改目标管理,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本地区本部门“健康黄冈”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健康黄冈”建设工作计划,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基础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志愿者队伍,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体系,推动“健康黄冈”建设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提高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涉及“健康黄冈”建设的项目,由各级发改部门列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安排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各级政府按人均1元,安排“健康黄冈”建设工作经费,用于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健康指标的监测评估等工作。对城乡公共文化、卫生、体育服务等“健康黄冈”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稳步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五年初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2011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2012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2015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黄冈”建设持续健康开展。
(四)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对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实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和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各级爱卫办每年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进行分类和排位。市爱卫办每年公告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结果,对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评定为市级文明城市(镇)或文明单位的,必须先获得市级卫生城市(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健康黄冈”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市电视台开设健康频道,市广播电台和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健康黄冈”建设,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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