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荆政发〔201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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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荆政发〔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挥优势,奋力实现赶超目标,实现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组织实施好《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对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和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领域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和谐荆州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和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65.15万公顷。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20%。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五年下降16%。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6.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五年下降17%。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五年下降7%,二氧化硫五年下降3.5%,氨氮五年下降6%,氮氧化物五年下降3%(以省政府最终确定的指标为准)。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8.森林覆盖率达到18%,森林蓄积量达到0.18亿立方米以上。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9.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82万人以内。由市人口计生委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0.五年累计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3600套(以省政府最终确定的指标为准)。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5万人(以省政府最终确定的指标为准)。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2.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省政府最终确定的指标为准)。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二)培育大产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
13.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充分发挥荆州工业化的后发优势,着力实施“223”产业发展计划,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化工两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轻工建材、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印染服装、电子信息五大主导产业,构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关联紧密的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十二五”时期,努力将农产品加工、化工培育为两个千亿产业;装备制造、轻工培育为两个500亿产业;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印染服装、电子信息培育为三个200亿产业。工业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左右,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超过800亿,销售收入2500亿元以上。由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4.强力发展服务业。依托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优势和仓储资源,扶持一批特色物流园区和区域性物流基地,抓紧建设十大现代物流园区,到2015年,建成2个以上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物流园区,跻身省级现代物流示范城市,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现代物流枢纽城市。抓住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机遇,以楚文化、三国文化、水文化为重点,科学布局旅游景点和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有荆州特色的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力争旅游总收入达到200亿元,城市旅游规模在全省居领先水平,发展五A级景区2家,四A级景区4—5家,培育3个年接待游客过100万的核心景区。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吸引境外、埠外金融机构入驻,在中心城区建设金融聚集区,建立种类齐全、合理竞争、诚实守信的现代金融体系,努力打造江汉平原金融中心。强化农村金融工作和金融服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发行企业债券,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由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等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组织落实。
15.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抓住国家对农业及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机遇,坚持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放在首位,围绕粮食产能、油菜产业链、现代畜禽产业链和现代渔业产业链,把荆州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优质稻、棉花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双低油菜生产基地和淡水养殖、水禽养殖基地。到2015年,粮食播面800万亩,总产400万吨,其中水稻360万吨;棉花16万吨;双低油菜60万吨;水产品130万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关联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名列全省前位,进入全国前列,力争培植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家,过50亿元的企业4家,过20亿元的企业6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到2015年,力争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强化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由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6.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十二五”发展的战略重点,着力培育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产业、新能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高点。到2015年,新兴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三)构筑大交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17.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岳铁路,积极规划建设宜荆荆城际铁路,在荆州形成铁路运输枢纽,提升铁路整体客货运能力;打造内畅外联的公路网络,按照“三横五纵”的高速布局,实现县县通高速,力争洪监高速公路、江南高速公路、仙嘉咸高速公路洪湖段、观音垱至章田寺高速公路、江陵至监利一级公路建成通车;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仙洪赤一级公路、荆松一级公路开工建设,到2015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22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建288公里,达到506公里;一级公路新建234公里,达到384公里;按照“一港十区”的总体布局,打造荆州组合港,到2015年,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5000万吨,泊位总数541个,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70万标箱;积极推进过江通道建设,力争荆州长江二桥(荆岳铁路长江公铁两用桥)、洪湖嘉鱼长江大桥建成通车,石首长江大桥、洪湖赤壁长江大桥(公铁两用)开工建设,荆州长江三桥(二广高速大桥)进入开工准备;努力争取机场迁建,“十二五”期末将荆州机场迁建纳入国家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8.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加快推进荆南四河堤防加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长江连江支堤沮漳河堤防加固,支民堤整险加固,汉江中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东荆河),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整治,荆江、洪湖分蓄洪区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大中闸门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全面启动中小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全市改善除涝面积163万亩,力争除涝能力达到十年一遇水平。建设重点水源工程,灌溉保证率达到90%的标准;大力推进观音寺、何王庙、西门渊、监利隔北、洪湖隔北、洈水、太湖港、颜家台、监利一弓堤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6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5万亩,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95%。全面解决265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加强水土保持力度,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7平方公里。加强长湖水源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河网和水环境治理。水利血防,按照“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方针,重点加强河流综合治理、安全饮水、灌溉排涝与灭螺措施结合的水利血防工程。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19.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力争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支撑荆州电网安全运行和平稳供电;建设国电长源荆州热电厂二期工程,满足荆州中心城区“冬暖夏凉”的工程需求。积极推进松滋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早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认真进行资源论证,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支持凯迪江陵、松滋生物质电厂等秸秆发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快农村配网建设,积极推进第二轮农网改造,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多渠道保障能源供给,探索发展地热资源、太阳能等,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沼气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4%。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0.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产业信息化,推动政务信息化,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到2015年,互联网普及率100%,光纤到户覆盖率95%以上,无线宽带人口覆盖率98%左右,建成无线城市、光通信城市,实现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构建基于网络和信息整合的公共服务体系。由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四)建设大城市,不断优化城乡布局。
21.构建荆州特色的城镇化体系。以集聚发展中心城区为核心、协调发展县市城区为支撑、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和促进发展一般镇为依托,走城镇化集中发展的道路。“十二五”时期,努力把荆州中心城区建成常住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把松滋、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等县市城区建成常住人口过20万的中等城市,把江陵城区建成常住人口10万的县级城市,重点(中心)镇建成5万人口的镇级市,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0%。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到2015年,力争有2—3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县域经济20强,一个进入中部50强。重点抓好30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打造镇级市,使其尽快成为县域内辐射能力较强的经济、文化副中心。由市住建委、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2.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扩大仙洪新农村试验区试点范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和“一建三改”工程,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迁村腾地工作,加强中心村建设力度,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中心村建设规模3000—5000人。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布局合理、均衡配置的公共服务体系。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保证逐年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和服务,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流向农村。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等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3.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城乡规划,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城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使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医疗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探索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内容,建立以个人账户为核心、可流转的养老保险制度。以荆州开发区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真正让农村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加快推进荆州区、沙市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工作。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五)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文化荆州”。
2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发展文化事业,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化投入、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制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联动”文化服务网络,增强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能力。到2015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和较为完备的服务体系。突出楚文化特色,以文化资源整合开发为基础,加快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着力发展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广告动漫等文化产业,延伸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5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是: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沿江文化产业带为轴,以6个县市城区文化产业区为翼,形成“一带七星”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文博机构,壮大队伍,提升人员素质,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协调统一。由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5.加快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中心。发挥荆州文化底蕴深厚的资源优势,加强文化与旅游融合,提质升级文化旅游产业,有步骤、有重点地挖掘、开发和利用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把文化旅游资源的亮点变成文化旅游的热点。加快推进荆州古城、洪湖岸边是家乡—天鹅洲保护区两个鄂西圈核心景区项目,努力把荆州建成全省楚文化、三国文化旅游的龙头和国际性文化旅游目的地。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组织落实。
(六)推进人水和谐城市建设,加快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2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重点从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大力推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发展模式,建立政府推动、公众参与、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加强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加快产业园区的生态化转向,积极推进零排放工业示范区建设。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园区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起农业循环经济链。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7.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积极发展低碳装备制造业和低碳排放产业,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发展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量,2015年,森林面积达到4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8%,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800万立方米。倡导公众循环消费、低碳消费。由市发改委、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28.积极建设“两型”社会。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合理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耕地保有量稳定在65.15万公顷以上。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水质改善,重点实施以荆江大堤为主体的江滩整治工程、以城区内水域为主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以长湖为主体的水岸文化建设和沿湖水系治理工程,彻底解决城区水环境污染问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中心城区全年优良天数维持在310天以上。“十二五”时期,全市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显减少,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抓好洪湖、天鹅洲、洈水等湿地生态建设,加强四湖流域和荆南四河的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85%,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县级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区餐厨垃圾处理率100%;中心村污水处理率70%,中心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七)增强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29.增强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十二五”时期,全市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数上升到0.3件。推进“质量兴市”,以评选“荆江质量奖”为载体,树立企业卓越经营绩效标杆,激励企业推广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0.加快教育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认真落实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在荆州先行先试,积极引进在汉高校来荆开展全方位合作,促进荆州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培养更多的人才。到2015年,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化、开放式、多形式的较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1.建设人才强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力资本投入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发展的投入。“十二五”时期,培养造就和引进100名左右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1000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1000名左右高素质企业家,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5000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培养50000名左右农村实用型人才。完善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技术市场的贯通,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改制,鼓励应用型科研机构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成为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研发机构。倡导科技人员创办和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学术人向经济人的转变。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2.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帮助25万人实现再就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强化对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技能,落实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户籍随就业和居住地转移等政策。保障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城镇安居乐业,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和平等的参与权、分享权。“十二五”期间,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优化就业结构的重要举措,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农家乐”扶持项目。进一步巩固完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五大体系,争取进入国家最宜创业城市之列。“十二五”期间,帮助3万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并带动14.1万人就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降低失业人员失业周期,并将他们组织到相应的就业准备活动中。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确保公共就业服务优质高效。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3.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协调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稳定的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群体收入增长机制。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100元,年均增长13%以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低收入群体收入,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中低收入者为重点的增收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搭建农民创业增收新平台。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900元,年均增长13%以上。由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健全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政策的适用与衔接问题,探索农民土地收益权向城镇社会保障的转换机制。鼓励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加大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所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36万套,其中廉租住房2798套、经济适用住房6200套、公共租赁住房352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8363套。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5.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突出抓好健全基本药物保障制度和公共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位、编制、财政补助等相关政策,坚持“防治结合”,改革“以药补医”运行机制,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卫生监督体制和精神卫生体制。以保障城乡居民生命健康为目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管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由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九)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36.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各类资本市场,继续改善金融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深化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由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7.继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提高执行力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问责制,完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继续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整治活动,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把荆州建设成为投资创业者的乐园。由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政府信息中心等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8.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国家没有明文禁止的一切领域,并做到一视同仁。创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八大服务(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信用评价、人才培养、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协会商会),将荆州建成民营经济发展资源集聚、发展环境优越的创业基地。由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39.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主要抓手,不断扩大引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进一步扩大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规模,促进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重点培育化工、机电、轻纺和农产品4大出口基地,到“十二五”末,力争出口交货值过2000万美元的龙头企业达16家。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建设和谐荆州。
40.完善社会公共保障。加大公共安全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的公共安全应急联动平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洗钱和非法传销、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认真贯彻《国防动员法》,按照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工作,加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动员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提高国防动员能力。由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41.建设人口均衡社会。全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十二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市总人口在682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建设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场所)。将残疾工作纳入公共服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儿童及少年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市妇联、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4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众帮扶救助力度,力争对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60%以上。拓宽扶贫渠道,转变扶贫方式,完善扶贫机制,确保扶贫效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由市民政局、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43.推进文明诚信建设。以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社会信用建设为核心,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营造团结互助、礼貌谦让、诚信正直、敬业进取的社会氛围。由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44.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探索政府法制监督新机制和新途径,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45.健全社会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协调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8%。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依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不安定因素。由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组织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对负责落实约束性指标的有关部门,要将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跟踪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建立约束性指标评价和考核制度,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报市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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