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2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5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二)五个重要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五)对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考评办法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分半年、第三季度、全年共三次考评,其中半年、第三季度考评各占10%,全年考评占80%。各次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通过直接扣分法、否决计分法、累计计分法计算得分,年终按各次考评权重,折合5分计入市政府对各单位绩效考评总分。
四、考评程序
(一)自评
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2014年度半年、三个季度、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考评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将三次考评自查报告分别于2014年9月5日、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考评
1.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各单位填报的数据以及自查报告,进行初步考评,分次考评记分。
2.下半年,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3.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末依据各次考评和全面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打分,确定各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的得分值。
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0416-38621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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